中新網9月1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有“法拍屋大王”稱號的廖文權,曾在7年內賣掉3900多間房子,平均每天賣掉1.5間,銷售能力驚人。三年前他被檢舉逃漏營業稅,補稅加罰鍰共要繳4億多元(新臺幣,下同),但“財政部”認定他“沒有逃漏稅意圖”,免了他的3億罰款。
不過,有人認為本案涉及“立委”關說,當時的北區稅務局長、現任“賦稅署長”許虞哲放水圖利廖文權,因而向桃園地檢署檢舉,桃檢已分他案調查,明天將傳訊許虞哲調查。
北區稅務局桃園縣分局表示,廖文權于2006年1月24日才辦理登記東方地產公司,因過去個人購買法拍屋,按規定不列入公司營業項目,從沒有想到有集團以人頭方式買屋,只申報個人綜所稅,卻規避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
桃園地檢署接獲檢舉指出,廖文權從1999年到2005年間,以公司員工當人頭標購北部地區法院法拍屋,再以個人名義出售,7年間賣出3956間,都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而非以高稅額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
北區稅務局2005年底要罰東方公司逃漏的營業稅,廖文權請“立委”林郁方出面,由稅務局于2005年10月24日開協調會,決議“補稅不罰稅”;廖文權補辦公司登記,并補繳營業稅1億400萬元,3億罰款免了。
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炳文曾調閱相關資料,傳訊現任賦稅署副署長許春安及廖文權、東方地產會計、人頭員工等。
許春安指出,這件補稅案因無前例,先呈報“財政部”再開會討論,決議追回1億多元的稅,稅務局是依法辦理,未因“立委”出面就讓步,怎么可能圖利東方地產公司。廖文權供稱是依稅務局的裁定補稅,沒有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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