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4日電 臺灣“排毒教父”林光常被病患指控,不實宣揚只要吃他研發的排毒餐和產品,不用化療就可以排毒治癌。法官依常業詐欺罪將林光常判刑2年6個月,但病患認為林光常在法庭上一點悔意也沒有,2年6個月實在判太輕,因此決定還要再上訴。
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揭發林光常的島內乳癌患者呂育嫻,語帶哽咽批評林光常不知悔改,當初就是因為相信他,放棄化療想靠著排毒治療癌癥,花了新臺幣20萬元買產品,三餐都吃排毒餐,結果癌細胞還是復發擴散,現在得靠嗎啡片止痛。呂育嫻還拿出電話簿,里面記著滿滿的聯系人,都是像她一樣的受害人。
林光常在法庭上堅稱自己沒有騙人,但檢察官調查,林光常至少騙了57人,其中3個人還不幸死亡,詐騙金額超過新臺幣400萬元,因此做出前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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