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20日電 臺“警政署”劉姓資深女職員長期遭受丈夫家暴,甚至不讓她睡覺;她丈夫還鬧到“警政署”稱她搞外遇,驚動“署長”侯友宜成立項目調(diào)查,她向法院訴請離婚獲準。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據(jù)了解,劉姓婦人與丈夫結(jié)婚20余年,育有四個小孩。她向法官主張,梁姓丈夫染上酗酒惡習(xí),每次喝完酒后就會對她打罵,而且還整晚不讓她睡覺,誣指她有外遇,她因小孩年紀還小,隱忍多年,但后來丈夫更變本加厲毆打她。
她說,三度聲請保護令獲準,但是丈夫仍舊不改本性;她不堪丈夫虐待而離家,然而丈夫卻多次打電話到“警政署”投訴她外遇,搞得“署長”命令她同事成立項目調(diào)查。
梁姓男子否認經(jīng)常毆打妻子,至于妻子被皮帶抽打、夾手指及翻桌等狀況,都說“這是帶著夫妻情趣的心情在玩的”。但是三次保護令卷宗內(nèi),他都坦承毆妻,至于劉姓婦人的同事也說,有時后會看到劉臉上、手上都是傷,臉上還帶著瘀青上班。
法官審理后,認為梁姓男子多次毆妻,并不讓妻子睡覺,還誣指外遇,已經(jīng)到不堪同居之虐待,因此判準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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