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香港5月31日電 臺灣消息:臺北市警方大力掃蕩“搖頭店”、“搖頭族”,但由于經費不足,沒錢驗尿,只好將“搖頭族”捉了又放!
據臺北市議員揭露,臺北市警方近來查緝“搖頭店”的次數愈來愈少,因為即使一夜之間將上百名“搖頭族”帶回警局,最后卻因警局驗尿經費有限而不了了之,有的警員干脆當場放人。通常警方捉到“搖頭族”都會送往市立療養院進行尿液毒品初驗,但“市療”1個月最多接受40個案例,警方要到外面驗尿,一次初驗費最少要1200元,如果進行復驗,又得再花1800元,各局的編制此費根本無法負荷。警員不是抓了就放,就是只好減少查緝“搖頭店”、“搖頭丸”、“搖頭族”的行動。
該議員要求市警局正視此問題,盡量向“警政署”爭取預算補助,臺北市衛生局則應開放其他市立醫院加入協助驗尿行列。她同時建議,警方若驗出“搖頭族”尿液有陽性反應,則由“搖頭族”自行支付驗尿費,為陰性反應者由警方支出費用。(王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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