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大學考招制度草案”日前出爐,但究竟要怎么考?什么時候考?卻仍爭議甚多。圖為學測考場。(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中國臺灣網6月15日訊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地區“大學考招制度草案”日前出爐,但究竟要怎么考?什么時候考?卻仍爭議甚多。有一派認為要還給高中三年完整學習,把考試與分發時間都壓在6月學期末;但另一派卻認為維持現狀,高三上學期結束后就可以考學測。
當兩派互相叫陣、尚無共識時,日前公布的草案,其復雜程度宛如數學方程式,沒有幾個家長搞得清楚。由于年底就要定案,讓家長與考生焦慮不已。
臺灣大學教務長郭鴻基表示,“理想的考招制度,方式應簡單而不復雜”,且應重視發掘學生潛在能力,能挑戰學生且鑒別其能力為主,讓考生能正確的依其專長,自由選擇合適的學校適性發展。
他認為,招考不管如何變動,高中完整學習與優良的課程,簡明的制度設計,尊重學生志愿選擇權,是核心要素。換言之,他認為,新的大學升學制度,“申請與分發都應該在高三下學期結束后”舉行。
另外,他也強調,考試不應該過于簡單、降低鑒別率,“這不代表能降低學生壓力!”
他表示,鑒別率低往往是因為鉆牛角尖的題目多,還有比賽誰能小心不犯錯。因應這些簡單沒鑒別度題目,學生只是不斷反覆練習類似題庫熟記答案,不但對于思考與靈活應用所學的能力不但沒有助益,也讓學生習慣這樣的教育方式。這個結果使臺灣尖端高階人才培育遭遇極大的困難。
臺灣建中前校長陳偉泓也撰文支持“教完再考”。他認為,“考試領導教學”是不爭的事實,學生不考就不學,老師也容易不考就不教,“若能以好的考試引導好的教學,亦是符合教育專業”。(中國臺灣網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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