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聯合報》資料圖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當局29日通過“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修正草案,未來像英語、珠心算、作文、速讀班等都不能招收六歲以下幼兒,違者最高可罰50萬元(新臺幣)、且可連續罰。如果補習班招收未滿六歲的幼兒,只能教“身體律動”、“藝術才能”等。
根據臺灣“教育部”統計,臺灣共有1.8萬多家補習班,其中約有4千多家為兒童英語補習班,其它還有以招兒童為主的珠心算班、作文班,受沖擊最大。
官員解釋,依據條文,并非連教唱幼兒英文歌都不行,例如律動班以英文兒歌為旋律、動作搭配歌詞,老師順便講解歌詞應無妨,畢竟主要學習內容仍在律動而非英文。
官員表示,只要業者設計出結合律動、讓幼兒輕松學習的方式,如游戲、唱跳等,課程內容要融入英語或珠心算都沒有問題,但不能在課堂上以書寫、背誦方式強迫幼兒學習。
有臺灣家長、學者贊成這項禁令,甚至建議小學三年級以前都不應補英語,以免連中文都學不好。但家有三歲兒的家長徐偉表示,只要孩子有興趣,想學什么都可以,“教育部”不該禁止幼兒補英文和珠心算,“實在管太多了!”
當局此舉也引發補習業者強烈反彈。臺北市“補教協會”總干事張浩然表示,學齡前教育不是義務教育,應該讓家長有選擇權,若當局一意孤行,業者將發動游行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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