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倬云談話錄》引發作家李敖(左圖)控告臺灣“中研院”院士許倬云加重誹謗。 來源:臺灣《聯合報》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在大陸出版的《許倬云談話錄》中提及,作家李敖在就讀臺大研究所時說謊、偷書,李敖認為內容不實,控告許加重誹謗。臺北地檢署根據許倬云與出版社往來文件,認為許倬云在李敖提告前,已積極處理避免讓該段內容散布于眾,沒有故意的犯意,昨天給許倬云不起訴。
臺北地檢署并未實質認定許倬云到底有沒有對該書作者說過書中所寫的內容,也未判定這段內容是否屬實。李敖同時向臺北地方法院提出民事損害賠償告訴,仍在審理中。
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今年1月出版《許倬云談話錄》一書,該書是由臺灣“中研院”院士許倬云口述、大陸記者李懷宇撰寫。該書第七十七頁至七十八頁中,寫有“我跟李敖之間很不愉快,因為他說謊、偷書……,等到李敖要畢業時,我不蓋章,所以他沒畢業!崩畎秸J為許倬云口述內容不實,控告許加重誹謗。
李敖提告指出,他一生寫書上百冊,言必有證,誣指他說謊是很嚴重的事,許倬云還說:“有一個美國學生在街上找到一本書,有臺大歷史系圖章,送過來給我說這是李敖賣出去的!比绱司驼f他偷書去賣,真是天方夜譚。當年學校統一用章是“臺北帝國大學圖書印”或“‘國立’臺灣大學圖書印”,沒人見過歷史系圖章。
李敖表示,他沒從研究所畢業,是因為辦理休學后未復學而被退學,只念一年半研究所,沒修完學分,就算系主任蓋章也無法畢業,反之,系主任難道有權可以不蓋章而制止成績優秀者畢業嗎?當時歷史系主任根本不是許倬云,可見許誹謗。
許倬云到案后指出,他看到草稿,發現該段文字與他口述內容不同,曾要求李懷宇刪除。今年二、三月間,他收到該書,發現并未刪除涉及李敖的內容,立刻通知出版社將該書下架、再版時要將涉及李敖的內容全部刪掉,并把改版建議送給出版社,沒有故意誹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