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0月15日消息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臺當局“教育部”昨天表示,1992年至2010年間所取得的大陸學歷,要經過學歷甄試才能被采認;經媒體報道后,外界誤以為是溯及既往。臺當局“教育部長”吳清基今晚親自澄清,指臺“教育部”是被動采認。
臺當局“教育部”昨天說,大陸學歷采認不溯及既往,1992年后至島內“陸生三法”公布前赴大陸就讀臺生,需經學歷甄試才能采認學歷,且有居留期的先決條件,估計符合甄試條件人數約3000多人。
吳清基:大陸學歷溯及既往 臺教育主管部門是被動采認
吳清基表示,“陸生三法”通過后,今年開始到大陸41所大學念書的學歷,是臺“教育部”主動采認,也就是只要提供畢業證書和成績單,成績符合要求且畢業,無條件承認學歷;但在1992年以后至2010年期間,則采被動采認,除要符合居留期的條件外,還要通過學歷甄試。
吳清基重申,學歷甄試的先決條件,居留期間為學士學位需累計當地學校修業時間至少滿32個月,持碩士學位者要累計8個月,博士學位者要滿16個月,若不符合上述資格,將無學歷甄試的資格;甄試通過后,才能認定為“同等學歷”。
臺生會:對大陸學歷采追溯限制做法是一種歧視
臺灣留學大陸青年學生發展協會昨天發出聲明,,認為臺當局“教育部”追溯采認大陸學歷到1992年的作法,是政治干預教育的錯誤示范。臺生會表示,臺灣對海外學歷采認是無條件溯及既往,對大陸學歷卻有嚴苛年限,這種作法是一種歧視。
吳敦義:確定不追溯承認大陸學歷
大陸學歷是否將追溯到1992年?臺當局“行政院長”吳敦義今天(15日)表示,臺當局“教育部”的構想是用甄試或檢核方式,且未定案,會請“政務委員”審慎審查,但“不追溯承認,這是確定不能改變的”。(中國臺灣網 劉海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