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立法委員”提出有多名臺籍人士疑似在大陸違規擔任黨政軍公職,臺“陸委會”昨天提出進度匯整表,表示查處32人,認定6人不予處罰,另有26人查處中。
據報道,根據臺灣“安全局”去年提供的情資,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2012年3月初步認定有32人疑似違規,包括擔任大陸全國或地方政協、地方人大代表與各級政府外圍組織團體、地方政府加工出口區管委會、各地臺灣農民創業園區管委會等職。
臺“陸委會”昨天提供數據顯示,經過臺“內政部”、“經濟部”與臺“農委會”等主管機關認定,北京市臺商協會副會長黃紫玉等6人不予處罰,另有臺“內政部”尚在查處22人,臺“經濟部”查處2人、“農委會”查處2人。
臺“陸委會主委”王郁琦表示,臺籍人士擔任大陸特邀政協委員的認定應該放寬,“因為本身不參與決策”,主管機關可以解釋“法律”問題,現行“法律”不屬于處罰范圍。
民進黨“立委”陳其邁、李俊俋等人認為,臺“立法院”去年3月就已經決議限期3個月內執行查處動作,經過1年多,臺“陸委會”等主管機關查處動作并未完成,臨時提案要求譴責“陸委會”。
不過,臺“內政委員會”2個多小時討論后,陳其邁與李俊俋等人提案遭到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