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4月11日消息 據臺灣《工商時報》報道,臺灣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已和大陸積極磋商兩岸互設辦事處的名稱、稱謂等細節(jié),今年內可望有重大突破。臺當局“行政院會”今日將快速通過大陸赴臺設立分支機構的法制規(guī)劃,大陸赴臺設分支機構及進駐人員,都必須分別經過許可程序。
至于海基金前往大陸設立分支機構,據悉,擬在臺“陸委會組織法”中訂定授權規(guī)定,已有不少臺當局“部會”擬搶駐大陸分支機構,派員處理兩岸事務。未來臺“行政院”將保留審查權,以免增加臺當局龐大公費支出。
臺“行政院會”今天將會通過“大陸地區(qū)處理兩岸人民往來事務機構在臺灣地區(qū)設立分支機構條例草案”,會后臺“陸委會”并將針對這項重大法案進一步說明。
今天通過的法案是依據臺灣“兩岸人民關系條例”第6條規(guī)定,針對海協(xié)會赴臺設立分支機構以專法規(guī)劃。至于海基會登陸設立分支機構,則比照港澳分支機構設立,在臺“陸委會組織法”中訂定,目前傾向由“立委”提案,在臺“陸委會組織法”中增訂法律條文,以求速效。(中國臺灣網 周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