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國民黨黨務人士今(17)日透露,臺灣行政機構副負責人江宜樺繳1萬元(新臺幣,下同),恢復黨籍并成為終身黨員。
媒體報道,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李德維說,為何黨員要繳5年黨費才能選黨主席,有人只繳200元恢復黨籍就能當行政機構負責人?
國民黨務人士上午表示,2007年8月8日經中常員會修正通過“中國國民黨黨員繳納黨費辦法”規定,補繳黨費上限為5年,“黨員依規定應繳納黨費而未繳交者,暫停一切黨權。黨員補繳未繳期間之黨費后4個月,始恢復應有黨權,但補繳最多以追溯5年為限”。
他舉例,如果有人6、7年未繳黨費,申請恢復黨籍者,最多補繳上限5年;如果有人3年未繳黨費,只要繳3年黨費,不是一次須繳5年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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