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月14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針對美國財政部公布的《海外賬戶納稅法》(簡稱FATCA),許多臺灣富人及企業老板最近紛紛放棄美國籍。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表示,放棄美國籍程序至少2、3年,美國財政部會追溯過去所有稅籍數據,所以逃也逃不掉!
賴士葆表示,據他所知,幾十位臺灣生意人、中小企業主近日開始辦理放棄美國籍,因為在臺灣出售不動產若被課稅新臺幣100萬元,在美國可能被課1500萬元新臺幣,這是非常嚴重的事!
臺灣資誠企管顧問公司副總經理周思齊也指出,臺灣金融界期待“以拖待變”,但“肥咖條款”是“全面打擊”,一定閃不掉!(中國臺灣網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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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政府出臺的《海外賬戶納稅法》英文名為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主要針對過去沒有誠實申報海外資產的美國籍人士討稅。臺灣金融界將其音譯為“肥咖條款”。條款規定,美國籍人士未自愿誠實申報的海外資產如遭查出,不但要繳交罰款,還可能受到刑事處分。個人投資公司及非上市、上柜不具實質營運的轉單公司或投資公司,必須揭露最終美籍股東(即實質受益人股東)身份及資料,否則在收取任何與美國相關的投資利得時,將被扣繳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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