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1月27日北京消息 由江蘇省社會科學院主辦的綜合性哲學社會科學理論期刊《江海學刊》雙月刊,2012年第6期刊出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褚靜濤的學術論文《釣魚島與琉球歸屬》。該文以大量的史料,分析了釣魚島是中國的固有領土。甲午戰爭期間,1895年1月,日本政府竊取了釣魚島,將其編列在沖繩縣八重山郡內。
褚靜濤指出,日本這種侵占中國領土的方式是“暗偷”,未告知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以致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很長一段時間不知曉此事。1895年6月,日本通過《馬關條約》,公開侵占了臺灣島、澎湖列島等島嶼,是“明搶”。
褚靜濤認為,日本侵占釣魚島,更精確地說,不是依據《馬關條約》,而是通過甲午戰爭。日本發動侵略戰爭,來攫取中國的固有領土,不管是已簽約的臺灣島、澎湖列島等,還是未簽約的釣魚島,都是非正義的。
褚靜濤指出,由于日本竊取釣魚島,未得到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的認可,日本僅僅獲得了占領權,釣魚島的主權并沒有發生法律轉移,仍然是中國的固有領土。
1970年后,中日釣魚島主權之爭浮現,日本政府和一些學者反復稱,“ 中國方面對于日本領有尖閣諸島(釣魚島)一事,一直到1970年紛爭發生為止的75年間,未曾提出過異議”,并以此作為日本占有釣魚島的主要依據之一。至今,日本政府仍然鼓吹這個錯誤觀點,來欺惑世人。
褚靜濤指出,日據下琉球的地理范圍包括古中山國、釣魚臺列島、大東諸島等。抗日戰爭期間,中國政府就有收復臺灣、琉球的設想。1943年11月,中美英三國聯合發表《開羅宣言》,明確宣示“在使日本所竊取于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四省、臺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雖然《開羅宣言》沒有明列釣魚島,因其為中國固有領土,被日本竊取,自然在歸還中國之列。
針對流傳已久的“羅斯福要將琉球交給中國而蔣介石拒收”的傳聞,褚靜濤指出,開羅會議期間, “羅斯福總統提及琉球群島問題,并幾次詢問中國是否想要該群島,蔣介石答稱,中國將很愿意同美國共同占領琉球,并根據國際組織的托管制度,與美國共同管理該地”。中國與美國就琉球問題的處置,僅有意向性的口頭交流,沒有達成最終共識并形諸文字。從美國政府的立場可知,琉球是被日本侵占的土地。
關于戰后臺灣省的行政區劃,1944年,臺籍志士柯臺山在重慶上書國民政府,建議“將北緯21度至27度間,東經120度至127度間,臺灣東南領海間之巴坦群島、紅頭嶼、火燒島、先島群島等劃為”臺灣省的“特別海防區或特別行政區”。日據下先島群島包括宮古列島、八重山列島、尖閣諸島。他雖未列明釣魚島,而該島位于“北緯21度至27度間,東經120度至127度間”,實際上將釣魚島包括在臺灣省“特別行政區”內。
1944年,地理學家胡煥庸在重慶編著《臺灣與琉球》一書,主張收復日據下的琉球群島,其中就包括日本竊取的釣魚島。他指出“臺灣、琉球一日不能收復,則我海上活動,一日不能越出黃海、東海范圍之外”。
褚靜濤指出,1944年,柯臺山、胡煥庸等人已經提出了收復包括釣魚島在內的整個日據下琉球的建議,中國政府和人民沒有承認日本對釣魚島的非法竊占。因柯臺山的上書、胡煥庸的著作流傳甚少,故不為世人所知。日本學者沒有看到這些史料,但并不代表其不存在。
褚靜濤指出,日本政府的“ 中國方面對于日本領有尖閣諸島(釣魚島)一事,一直到1970年紛爭發生為止的75年間,未曾提出過異議”的說法是根本不能成立的。(中國臺灣網記者 蕪同)
原文如下:
釣魚島與琉球歸屬
褚靜濤(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
內容摘要:日本侵占琉球,清政府愛莫能助,坐視日本的侵略擴張。1895年,日本竊占了釣魚臺列島,又通過《馬關條約》,侵占了臺灣島、澎湖列島等。民國前期,中國知識界對琉球問題鮮少研究,社會大眾一般也不知道琉球淪亡的經過以及與中國的宗藩關系。蔣介石早有收復臺灣、琉球之志,因實力所限,收復琉球并未上升至國民政府的大政方針。在開羅會議中,蔣介石明確提出收復臺灣、澎湖、東北等失地,建議中美在戰后共管琉球。為了在戰后建設一個新中國,胡煥庸等人深感中國必須汲取東部沿海遭到侵略的歷史教訓,不但要收復臺灣,更應將與臺灣相連的琉球群島收歸中國版圖,來保證中國東部大陸有一道天然的安全屏障。他們努力搜集資料,匯編成冊,介紹給社會大眾,毋忘琉球,提出收復琉球的建議。根據《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降書》,中國將收復包括釣魚臺列島在內的所有失地。因美軍攻克整個琉球群島,中國需與美國交涉,來收復釣魚臺列島。
關鍵詞:國民政府 釣魚島 琉球歸屬 述評
前言
近年來,海峽兩岸幾位學者根據臺灣國民黨黨史會、“國史館”、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收藏的“國民政府外交部檔案”、“國民黨群眾組織檔案”等資料,展開國民政府與琉球歸屬問題的研究,取得了初步成果,臺灣方面主要有許育銘《戰后處理與地緣政治下的國民政府對琉政策:以40、50年代為中心》(“中國のインパクトと東アジア國際秩序”學術研討會論文,大阪:大阪大學千里生命科學中心,2006年11月),任天豪《中華民國對琉球歸屬問題的態度及其意義(1948—1952)——以“外交部檔案”為中心的探討》(《興大歷史學報》第22期,2010年2月)。大陸方面主要有,石源華《論戰后琉球獨立運動及琉球歸屬問題》( 第五次中華民國史國際學術討論會參會論文,浙江溪口,2006年7月),王海濱《中國國民政府與琉球問題》(《中國邊疆史地研究》2007年第3期),王建朗《大國意識與大國作為——抗戰后期的中國國際角色定位與外交努力》(《歷史研究》2008年第6期),侯中軍《困中求變:1940年代國民政府圍繞琉球問題的論爭與實踐》(《近代史研究》2010年第6期)。上述論文存在著一些缺陷,一是將日本、美國占領下的琉球等同于古代琉球,二是未探討釣魚島與琉球之間的關系,三是對國民政府琉球政策的曲折性未做深入探討,四是沒有回答中國人民是否關注過日據下釣魚島。為此,筆者不惴淺陋,對釣魚島與琉球歸屬問題展開初步探討,分析國民政府的琉球政策。不當之處,尚祈海內外方家批評指正。
一、日本侵占琉球、釣魚島、臺灣
琉球群島位于太平洋上、東海之中,陸地總面積約有3000平方公里,包括470多個島嶼,散布在北緯24度至31度、東經124度至131度之間,自東北向西南蜿蜒橫列在日本九州鹿兒島與臺灣島之間。
古代琉球群島的范圍(古中山國),包括大隅諸島、吐噶喇列島、奄美諸島(統稱薩南諸島,現屬日本鹿兒島縣),沖繩諸島、宮古列島、八重山列島等(統稱琉球諸島,現屬日本沖繩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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