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彭愛佳在林益世索賄案爆發后,從力挺丈夫清白,到“全力配合”調查,其中轉折引人關注。據了解,彭愛佳不管是證人身分或是改列被告,配合態度都讓特偵組“滿意”。
依“證人保護法”規定,被告在偵查過程,如果供出重要案情或其它共犯的犯罪事證,經檢察官同意可以轉為污點證人,獲得減刑或免刑。
彭愛佳充分配合特偵組追查林益世不法所得,即使昨天改為被告,仍有機會爭取轉為污點證人。
據指出,扁家弊案中,吳淑珍的兄嫂吳景茂、陳俊英夫婦和扁家賬房陳鎮慧,都因為擔任污點證人獲判免刑。
林益世被爆索賄案后,7月1日是林益世、彭愛佳夫婦首度應訊。當時彭愛佳一身套裝、精致彩妝現身,兩小時偵訊后,更大方在媒體面前表示“百分之一百相信丈夫清白”,還說當地民眾都知道,林益世絕對不會收錢。
不料,當天晚間林益世就坦承曾收受陳啟祥6300萬元(新臺幣,下同)。后來公開的錄音內容更顯示,林益世與陳啟祥在商談續約的8300萬元時,彭愛佳也在現場。
7月3日,彭愛佳第二度到特偵組應訊。當天特偵組兵分多路,南北搜索查扣彭愛佳與林益世家人名下的銀行保管箱,顯示檢方對林益世家人的資金掌握程度,超乎林家人想象。
當天彭愛佳歷經近10小時訊問后,深夜走出特偵組,一臉素顏、滿臉疲憊,重復說“全力配合特偵組調查”,立場和角色似已轉變。
昨天一早,她穿著輕便的運動服第三度進入特偵組,看起來心里已有準備,在特偵組里要花費的時間應該不短。
歷經丈夫被收押、婆婆帶巨款向檢方自白想營救兒子,這次彭愛佳應訊近11個小時,走出特偵組只剩下“謝謝大家關心”可說。
晚間她雖然從證人身分改列被告,但檢方只簡短訊問不到1個小時,就作出100萬交保的決定;彭愛佳配合辦案的態度,超乎外界的想象,讓特偵組滿意。
目前事證顯示,彭愛佳名下的保管箱藏有林益世涉貪的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