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有臺灣媒體報道稱,兩岸“外交休兵”后,臺方不敢貿然設“代表處”,因大陸可能會以為下一步就是“建交”,破壞兩岸默契。據臺灣《旺報》報道,臺“外交部”2日對此澄清稱,臺歷來在各國所設立之“代表機構”,是與各該國雙邊談判之結果,“與大陸并無關連”,更無與大陸之“默契”。
有臺灣媒體報道,埃及動蕩時,臺灣基于當地僅1名“外貿協會代表”協助撤僑、人力不足,因此提出建議,希望在埃及、肯尼亞、莫桑比克和加納等國增設“代表處”,但兩岸“外交休兵”后,因為擔心會破壞兩岸默契,要新設“代表處”幾乎不可能。
臺“外交部”回應稱,在無“邦交”國家設立“代表機構”是“外交部”努力方向之一,惟新設立“駐外代表處”或“辦事處”,除考慮能否促進雙邊經貿、旅游、文化交流等業務外,也需權衡該“代表處”或“辦事處”之實質功能及是否符合設處之成本效益。
報道稱,臺“外交部”澄清說,“臺灣并沒有擔憂對岸而不在全球設立‘代表處’”,象是2009年的日本札幌、2011年德國法蘭克福、2012年印度清奈等地“辦事處”,“都是這幾年才成立的‘駐外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