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于2004年3月19日陳水扁在臺南進行“大選”造勢時遭槍擊一案,近日在臺又傳出新證據——當年射向陳水扁的那顆子彈,并非如前所述是由吉普車外射進來,而是由車內射向車外。其潛臺詞就是當年陳水扁遭槍擊涉嫌造假,令輿論再次嘩然。
臺檢方重啟調查
臺灣《時報周刊》13日刊出長期追查此案的“福小姐”公布的調查報告,披露一張當年陳水扁乘坐的吉普車右側方拍攝的彈孔照片。在擋風玻璃上出現的彈孔,呈現“內縮外擴”的碗狀痕跡,由此證明子彈是從車子里面射出來的,與過去專案人員“槍手從外伏擊”的說法截然不同。
其實,在今年3·19屆滿8周年之際,當年同陳水扁共乘一輛吉普車、腿部受槍傷的呂秀蓮,仍然堅持要臺灣相關部門調查此案,并指當年美籍刑事鑒識專家李昌鈺的報告有錯誤。目前,臺檢方特偵組宣布,已重啟3·19案件調查,“刑事局”會全力配合調查。
周刊指出,當年的官方報告中,所有關于彈孔的照片,不是從外往里照,就是從內往外拍的“平面圖像”,沒有一張照片如“福小姐”提供的角度一樣,是從車子內部呈現玻璃側面的立體圖像。是巧合沒拍到?還是刻意拍到了沒公布?難免引發人們的疑問。
針對“福小姐”提出的照片及質疑,專案小組成員表示,照片因拍攝角度不同,判斷會有差異,一張照片也無法立體呈現。當時從內、外拍下多張不同角度比對,再輔以李昌鈺在吉普車內儀表板上發現的玻璃碎片及粉末證據,做出由外往內射擊的結論,且因彈道從旁射入,才出現非正面射入的不規則狀。表示當年調查結果不可能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