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4月4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監察院財產申報處”4日表示,部分參加2012年臺灣地區正、副領導人及“立法委員”選舉者,仍有多人尚未申報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如果4月16日仍未申報,可處20萬元至100萬元(新臺幣,下同)罰鍰。
臺當局“監察院副秘書長”許海泉指出,2012年臺灣地區領導人擬參選人總共有13組開設政治獻金專戶,其中有3組參選到底,10組未參選。3組參選人當中,目前僅宋楚瑜這1組完成申報,馬英九、蔡英文這2組參選人尚未申報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未參選的10組擬參選人中,仍有1組未申報政治獻金。
至于“立委”選舉部分,許海泉稱,總共有245位“立委”擬參選人設立政治獻金專戶,其中有226人參選,19人未參選,未參選者已全部完成政治獻金申報,226位參選人僅68人完成申報,另有158位尚未申報政治獻金。
“監察院財申處”表示,依島內政治獻金法規規定,臺灣地區正、副領導人及“立法委員”擬參選人,經“監察院”許可開立政治獻金專戶者,選舉期間不論有無收受政治獻金,都應依規定于選舉投票日后3個月內,也就是4月16日前向“監察院”申報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如果逾期或未申報者,依政治獻金法規規定,可以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中國臺灣網 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