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剛卸任“立委”的賴坤成指控“立委”王廷升買票及假借名義爭取經費給寺廟,已違反“選罷法”,陸續向花蓮地檢署、花蓮縣選委會告發,提出當選無效之訴。王廷升昨天回應一切都是不實指控,保留法律追訴權。
賴坤成指控,王廷升競選“立委”期間,不僅涉嫌向多位里長買票,還以中油公司宣傳節能減碳名義,替新城鄉鎮安宮的祈安法會爭取到20萬元新臺幣經費,但廟會活動從頭到尾都沒提到節能減碳,廟方還當場要求信眾“支持代表國民黨參選“立委”的王廷升”。
賴坤成認為,這已經觸犯違反“對于該選舉區內之團體或機構,假借捐助名義,行求期約或交付財物或其他不正利益,使其團體或機構之構成員,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向地檢署、選委會提出王廷升當選無效之訴。
“立委”蕭美琴昨天也在臺北召開記者指控王廷升違反“選罷法”,強調花蓮人不能再縱容一個每次選舉花錢買票的政黨,花蓮人要的是一個尊嚴。
王廷升表示,不管是檢方或賴提告,都會配合調查,但他鄭重澄清,卷入賄選案的里長雖為國民黨籍,但并非他的輔選團隊;至于廟會捐助,是廟方以社團法人名義提出申請,只要是辦理有利于花蓮地方發展與社區福利的活動,他都樂于推薦申請經費,申請過程符合程序。對于賴坤成及蕭美琴的不實指控,保留法律追訴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