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軍方7日說,2010年度臺軍方內部財產申報處列管申報對象在2011年抽中的實質審查人數中,有9名因財產申報有差異或個人說明不清楚,被移送法務部門審查,其中最高階級為中將。
臺軍方依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上午針對臺軍方內部財產申報處2011年度所列管申報對象舉行公開抽簽儀式,由臺軍方軍政副負責人楊念祖主持。
楊念祖說,臺軍方2011年度總申報數1273人,區分將級、監察主管、上校主管、副主官及主管、建筑管理、公產管理、軍法官、會計主管及采購主管等8項,依據法務部門要求14%基準,抽出182人辦理實質審查,再從中抽出法定2%共4人實施前后年度所申報財產比對。
他指出,對于中簽人員財產資料審查,將函請財政部門財稅資料中心及相關金融機關等單位提供資料,實施核對,落實陽光法案。
臺軍總政戰局軍紀監察處長蔡大剛少將表示,前后年度申報財產比對從2011年才實施,2011年抽中的人員經過比對后都無異狀。
他說,2011年所抽中的2011年度臺軍方內部財產申報處列管申報對象,有9名因財產申報有差異或個人申訴理由不清楚等理由,被移送法務部門審查,其中最高階級為中將。2009年度則有13名。
他指出,對于申報不實部分,很多情況都是不曉得配偶財產狀況,比如雙方分居,另一種情況就是存款漏登,這些理由都須由法務部門認定。
蔡少剛說,申報財產差異率達80%就會遭移送審查,比如該員應申報1000萬元(新臺幣,下同),卻只申報200萬元。經法務部門確認屬實,就得繳交6萬至30萬不等罰金,最近幾次案例都是罰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