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當局“國安局長”蔡得勝遭人檢舉利用公差機會,坐頭等艙、住五星級飯店、吃喝打高爾夫,浪費公帑,還用公款支付家用,讓妻子使用公務車,甚至饋贈官員數千元(新臺幣,下同)高價茶壺。臺檢方特偵組經過年余的調查,最后認定蔡得勝的支出有憑有據、合法合理,未有公器私用、中飽私囊,查無犯罪嫌疑予以簽結。
臺檢方特偵組2010年間接獲匿名檢舉,該函引用媒體報道指控蔡得勝2010年間頻繁離臺訪問,屢屢坐頭等艙、住五星級飯店揮霍公帑,質疑蔡得勝假開會之名消化預算。
特偵組調查,“國安局長”出訪需先擬定計劃交由“國安會”與當局領導人批準,返臺也得提出書面報告。2010年間,蔡得勝因公離臺九次,皆有旅費核銷原始憑證、離臺計劃等文件,蔡得勝出訪有其必要性,旅費核銷也都合乎規定,更難憑一己之私率團離臺消耗預算。
而依“國安局組織法”規定,“局長”搭乘頭等艙并無不妥;高爾夫球球敘也是交流中常見的社交活動,蔡得勝當年球敘日期占出訪日數4.5%,并無揮霍浪費。經抽查,蔡得勝當年也僅在比利時住過一次五星級飯店,檢舉內容純屬臆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