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聯合報》2日發表社論說,蘇嘉全種種駭人聽聞的丑聞,極有可能演成刑事案件。但民進黨卻力挺這樣的蘇嘉全,要這樣的蘇嘉全成為“副總統”,也就是欲以蘇嘉全這樣的“副總統”,全盤挑戰并顛覆臺灣政治人物應有的道德操守標準!
文章摘編如下:
在造勢場合,“黑面型男”蘇嘉全高大的身形,站在相對嬌小的蔡英文后方;非但映襯出二人在身貌外觀的對比,如今也成了人格形象的反差對照。
嬌小的蔡英文,顯然在身軀上擋不住高大的蘇嘉全;而被稱為“可愛”的蔡英文,又如何背得動人格疑竇如此陰沉的蘇嘉全?
自從蘇嘉全的貪腐丑聞接二連三、沒完沒了地曝光,這場“大選”對民進黨就有了新的任務。亦即:不能讓蘇嘉全被貪腐丑聞壓垮,要不然蔡英文就會被蘇嘉全壓垮。因此,民進黨必須力挺已被貪腐丑聞折騰得不成模樣的蘇嘉全;否則,蘇嘉全過不了關,蔡英文就不能當選,民進黨就不能再執政。
但是,民進黨難道想用選票將蘇嘉全漂白嗎?選票又難道能將蘇嘉全漂白嗎?話說到底,民進黨若勝選,就能證明蘇嘉全的所作所為皆為正當合法嗎?或者,民進黨是想用選票將蘇嘉全的人格標準變成臺灣政治道德的新標準嗎?
蘇嘉全使這場“大選”變成了一場政治道德標準的拉鋸戰。民進黨認為,如此人格可議的蘇嘉全應當出任“副總統”;但批評者認為,如果這樣人格可議的蘇嘉全可以出任“副總統”,臺灣政壇尚有何道德標準可言?
蘇嘉全家族已被揭爆的貪腐丑聞,包括祖墳占公地、豪華農舍非農用、哥哥將農地鋪水泥開了二十年夜市、表兄經營砂石生意、太太有間違章建筑收租、太太的姐姐也有一幢豪華農舍……;這些爭議,目前尚只停留在“社會觀瞻”的層次,但其中任何一案皆有可能順藤摸瓜爆出一個攸關官箴的刑案。
蘇嘉全公布了財產,竟掀起更大的風暴。別人代他算帳,發現蘇家的保單、基金及房貸,每月須支出75萬元(新臺幣 下同),年支900萬;如此驚人的財務實力,卻未見他解釋“財產來源不明”的問題。
更勁爆的是屏東市忠孝路281號的三連棟五層透天厝,如今被質疑是在1994年落成后,即由蘇嘉全辟作社交場所;由于全棟皆無梁柱,被認為是“量身裁制”,包括曾作為“水當當后援會”的聚會處;卻竟延至14年后的2008年,即蘇嘉全卸任公職的當年,始由建商“過戶”給蘇家剛成年的二女。至于購屋價款,據稱是自備款600萬,貸款600萬,僅及當年市價的半數。
再者,此處透天厝又為“椰林文教基金會”的據點,而基金會除由蘇嘉全夫婦領銜,所有董事皆曾具公職身分,包括屏東縣代縣長、建設局長、稅務局長及文化局長等;最起碼的疑點是,蘇縣長自創基金會,向縣政府標案,用公款以基金會名義舉辦“公益”活動,如此豈不是用縣政府的公帑去成就了“蘇嘉全”個人的名聲?更何況這些位居縣府要津的一級主管官員具為基金會董事,曾否藉勢藉端操作政商黑金關系,亦屬嫌疑重大;難怪外界要蘇嘉全公布基金會帳目,他竟說“須經董事會同意”,那就且先看看董事會精彩絕倫又荒謬絕倫的名單吧!
蘇嘉全種種駭人聽聞的丑聞,極有可能演成刑事案件。但民進黨卻力挺這樣的蘇嘉全,要這樣的蘇嘉全成為“副總統”,也就是欲以蘇嘉全這樣的“副總統”,全盤挑戰并顛覆臺灣政治人物應有的道德操守標準!因為,“副總統”能,別人為何不能?
你能蓋那樣的豪華農舍而不農用嗎?“副總統”能。你的哥哥能將農地水泥化而經營20年收“電燈費”的夜市嗎?“副總統”能。你能當縣長去拆別人的違建,但自己的太太竟用違建收租嗎?“副總統”能。你能當縣長將稅務局長及建設局長納為基金會董事而對外施展嗎?“副總統”能。
如果多數選民反對這場政治道德的大顛覆,蘇嘉全在這場“大選”就過不了關;反之,倘若蔡蘇勝選,卻也未必就能完成這一場政治道德的大顛覆,蔡英文及蘇嘉全必定是“頭過,身不過”。因為:這樣的“副總統”,如何教人尊敬?
何況,“副總統”并無“刑事追訴豁免權”;蘇嘉全的下一站,是“總統府”,還是特偵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