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9月9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監察機構調查高雄市政府凡亞比風災,意外查到案外案,臺監察機構官員馬秀如昨天透露,查帳過程意外發現高雄市長陳菊住宅的電費,兩個月竟高達12萬元(新臺幣,下同),令人咋舌。
據報道,臺監察機構調查發現,凡亞比風災讓高雄市淹大水,陳菊與兩名政務副市長在災情嚴重時都沒坐鎮應變中心,副市長林仁益竟在關鍵時間參加三個與公務無關的喜宴,任由消防局長充任副指揮官,涉嚴重違失,臺監察機構昨天糾正高雄市政府。
馬秀如說,她為了追蹤凡亞比風災當天負責人行程及發話地點,特別從會計、主計部門調賬單,找出陳菊的手機及用電賬單,從賬單反查,厘清陳菊是否有很長時間在官邸,結果意外發現陳菊官邸用電量驚人。
臺監察機構官員透露,馬秀如秀出一張高雄市長官邸用電情形,今年6至8月電費約7萬多,但2009年6月11日至8月10日,電費達12萬。
至于陳菊手機賬單,093、092開頭可以證實為陳菊手機,098開頭手機掛在陳菊名下,約詢陳菊時陳菊說不曾用過,但高雄市政府仍以公款照付手機基本費,前后共付1.8萬元通話費。馬秀如說,從這支手機的通聯紀錄看不出有人使用,高市府等于白花這筆錢。
監院在約詢陳菊時,陳菊也辯稱,可能市長官邸房子比較老舊,且在暑假期間天氣較熱,因此用電量較高。(中國臺灣網 馮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