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2月3日消息 據臺灣TVBS電視臺報道,眾所矚目的陳水扁家族4大案之一的龍潭購地案于今年11月11日判刑定讞,其余3大案(公務機要費案、南港展覽館案、洗錢案)則發回臺灣“高等法院”更審。臺灣“高等法院”今日下午2點半將公開抽簽,排除已經審理過的鄧振球合議庭,重新分案。
鄧振球合議庭是指以臺法官鄧振球為審判長、外加另外2名法官組成的3人合議庭,此前負責陳水扁家族4大弊案的二審宣判。但陳水扁律師洪貴參多次表示,根據臺灣法文規定,認為公務機要費案事涉臺灣地區領導人機密特權,依臺灣“大法官”解釋,應由5名法官組成特別合議庭審理。
因此,臺灣“高等法院”今日下午2點半將公開抽簽,排除此前審理陳水扁家族弊案的鄧振球合議庭,重新分案。(中國臺灣網 馮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