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0月28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截至今年9月底,臺當局債務余額高達4.3萬億元(新臺幣,下同),平均每個臺灣人約背負18.6萬元債務。臺當局從2012年開始,每年要拿出1000億元用于還債。
據報道,臺“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經濟委員會今天上午召開第一次聯席會議,審議臺當局“償債計劃項目報告”。臺當局債務余額已接近公共債務相關規定40%的上限,高達4.3萬億,平均每個臺灣人約背負18.6萬元債務。此事備受“立委”盧秀燕、賴士葆、羅淑蕾和高志鵬等人的關注。
為了避免債留子孫,臺“立法院”今決議通過,臺當局自2012年起,債務還本數編列應從當年度稅收收入的5%提高到7.5%,即每年平均還本將從604億元增加到1000億元。
此外,同時也決議通過羅淑蕾、羅明才等“立委”的提案,即為避免非營業基金的短期債務,以借短支長方式融通,變相隱藏長期負債,臺當局“財政部”應盡速修訂公共債務相關規定,明確規定將非營業基金短期債務納為公共債務未償余額存量上限的預算數。(中國臺灣網 馮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