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9月11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海基會上午通知大陸海協會:《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與《海峽兩岸知識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臺灣已完成相關程序。海協會下午隨即函復通知,雙方同意9月12日生效實施。
海協會回復說,大陸除確認已做好該兩項協議生效的相關準備外,并通知雙方完成換文程序,且同意協議于9月12日正式生效實施。
海基會表示,依據《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與《海峽兩岸知識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關于簽署生效的規定,協議簽署后,雙方應各自完成相關程序并以書面通知對方,協議自雙方均收到對方通知后次日起生效。
海基會指出,臺灣“立法院”于8月17日第二次臨時會審議通過ECFA與知識財產權保護2項協議后,并將審議結果函復臺當局“行政院”。在該兩項協議完成相關程序后,臺當局“陸委會”10日已授權海基會就兩項協議的生效日期,立即與海協會進行聯系確認,并以書面完成相互通知的程序。(中國臺灣網 劉海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