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9日從海協會獲悉,根據協議生效條款規定,海協會與臺灣海基會當天相互致函,確認兩會第四次會談所簽署的三項協議將于2010年3月21日生效實施。
2009年12月22日,海協會與海基會在臺中舉行第四次會談,簽署了《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海峽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協議》《海峽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三項協議。協議條款規定,三項協議自簽署之日起各自完成相關準備后生效,最遲不超過90日。
附:海峽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全文)
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全文)
海峽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協議(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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