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1月29日消息 臺檢方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案近尾聲,除前開發金總經理辜仲瑩尚未到案外,其余被告已陸續到檢方進行案情的最后陳述。特偵組預計在年底前將洗錢案及二次金改等案偵查終結。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扁家洗錢案辦案人員指出,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已被特偵組列為收賄、洗錢被告,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也被列為洗錢被告。
辦案人員表示,至于臺北地方法院另告發陳致中及胞姐陳幸妤、姐夫趙建銘涉貪污罪部分,特偵組考慮以裁判上一罪(系指行為人所為的犯罪行為在裁判上是以犯一罪來論處)關系,并案由臺灣高等法院審理。
特偵組查出,趙建銘在2006年5月間因臺開案被檢方羈押后,吳淑珍在同年6月間即請前元大證券董事杜麗萍與吳淑珍胞兄吳景茂、大嫂陳俊英、友人陳經緯及吳文清等人,將原本存放在國泰世華銀行保管室7.4億元現金(新臺幣,下同)搬到前元大金控總經理馬維建住處。馬維建隨后依吳淑珍指示,涉嫌將其中的5.7 億元匯到陳致中設在瑞士威格林銀行的賬戶。
除吳文清在今年10月間死亡,所涉洗錢部分被特偵組簽結外,杜麗萍、吳景茂、陳俊英、陳經緯、馬維建均被檢方列為洗錢被告,并在上周傳喚到案說明。檢方另查出,前元大證董事長杜麗莊涉嫌協助馬維建匯款海外,已將她列為被告。
扁家弊案辦案人員指出,前兆豐金董事長鄭深池還在2005年1月間,涉嫌協助吳淑珍將5000 萬元換成美元,透過升恒昌公司董事長江松溪等人賬戶,匯往吳景茂在新加坡的銀行賬戶,特偵組已將兩人列為洗錢被告,并于26日傳喚到案。
今年3月間遭特偵組通緝的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曾協助吳淑珍處置2.8億元款項及價值上億元的珠寶。特偵組已經查扣這批珠寶,并掌握其中的6000萬元用途(扁家購買寶徠豪宅頭期款),檢察官目前正追查其它2.2億元的去向。
辦案人員表示,前中鋼董事長林文淵在2007年間墊款幫扁家低價購買2戶元大一品苑豪宅,去年高價賣出獲利數千萬元,疑協助扁家洗錢。不過,檢方發現吳淑珍迄今尚未付款給林文淵,也未領取獲利差價。林文淵行為是否構成洗錢?檢方還在審慎研究中。
另外,2003年至2005年間,辜仲瑩透過開發金財務長邱德馨,涉嫌協助吳淑珍將扁家60萬美元及3400 萬元款項匯往海外。辜、邱兩人已被列為洗錢被告。特偵組26日已傳喚邱德馨說明,預計本周將傳喚辜仲瑩到案。(劉海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