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一月八日電 臺北消息:“農委會”人士八日指出,臺灣銷往大陸的一千兩百噸柳橙,系以每公斤新臺幣十三元向農民購買,且農民不需負擔相關費用,獲得更好收益。
當天,臺灣又有十一個貨柜的柳橙運往大陸。
“中央社”八日報道,“農委會”表示,去年底開始外銷大陸的一千兩百噸柳橙,規格為周徑二十一厘米及二十三厘米的果實,外觀無病蟲害,以每公斤新臺幣十三元的價格向農民購買,農民不需負擔選別、分級、包裝等費用。
據介紹,農民平常參加臺灣的共同運銷市場,需負擔上述相關費用,外加運費、市場管理費等,每公斤需支付新臺幣三元。
負責柳橙銷售的云林縣農會總干事林啟滄表示,銷往大陸的一千兩百噸柳橙不算多,但意義非凡;平日農產品銷到大陸無法經由政策性協商,這次經由項目協助臺灣柳橙銷售。
大陸采購一千兩百噸臺灣柳橙,經由福建超大集團的渠道銷往各地,出貨期從去年十二月十五日至今年一月十五日,分別由高雄農產物流中心和云林農產物流中心各出貨兩百噸及一千噸。
今年十一月初,海協會會長陳云林在訪臺期間了解到臺灣中南部柳橙將豐產積壓的消息。他表示將協調大陸有關方面采購一批柳橙,以解決臺灣中南部鄉親的困難。
此后,大陸有關方面協調超大現代農業集團,推動采購事宜。
據悉,二00八年臺灣柳橙產量約計二十萬九千五百噸,比去年同期增加百分之九,十二月上、中旬開始大量產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