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1月25日訊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任職臺灣防務部門的尤姓軍官今年7月帶軍中吳姓女戰友在新北市住家偷情,被妻子會同家人當場抓奸在床。因尤男與已婚的吳女現場簽下協議書,愿一起分擔賠償尤妻百萬元(新臺幣,下同),尤妻當下未報警提告。吳女事后無力賠償,迫于無奈向丈夫自首求助。吳女丈夫獲悉妻子背著他偷人,憤而提告,尤妻因尤、吳2人未履行協議也提告,新北地檢署25日依通奸罪起訴2人。
臺灣防務部門34歲尤姓軍官喜愛登山,與相戀6年的妻子都是山難搜救協會成員。3年前結婚時,還爬到高20米樹木及垂降海邊懸崖上拍婚紗照。不料,尤男明知軍中吳姓女戰友(45歲)已婚,竟背著妻子與吳女暗中往來,今年7月并帶吳女返回新北市住處過夜。
尤妻偕同家人上門抓奸,發現尤男全身赤裸與穿著睡衣的吳女同床共眠。雖然尤男僅承認2人曖昧,否認通情,但吳女坦承有發生性行為,并與尤妻簽立協議書。2人同意愿連帶賠償尤妻百萬元,最后達成和解來換取尤妻不當場報警提告。
吳女事后因籌不出錢迫于無奈向丈夫自首求助,希望丈夫協助解決。丈夫驚聞妻子背著他暗中與軍中年輕軍官偷情,不僅氣得不愿協提供助還立即提告。尤男發現吳女無法賠償,也不肯付賠償金,尤妻憤而持協議書提告。起訴指出,依協議書內容,證明尤男與吳女通奸事實明確,依法提起公訴。(中國臺灣網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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