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成軍的宜蘭艦、高雄艦,將在9月實施40快炮實彈射擊,時值臺軍漢光演習。來源:臺灣《聯合晚報》
今年6月成軍的宜蘭艦、高雄艦,將在9月實施40快炮(見圖)實彈射擊,時值臺軍漢光演習。來源:臺灣《聯合晚報》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臺軍9月實施漢光31號演習,防衛作戰演練包括海巡兵力運用,2000噸的新北艦、3000噸級宜蘭艦及高雄艦,下個月起也將分別在澎湖棉花嶼、高雄與花蓮外海,進行快炮海上實彈射擊訓練。這是兩艘海巡最大噸級艦艇成軍后首度實彈射擊,將各射擊數十發炮彈,擊向海上標靶。
臺“海岸巡防署”經馬英九下令執行海巡強化編裝,在多艘大型艦艇上加裝配備射控系統的40快炮。“海巡署”表示,新北艦預定于10月份實施40快炮海上實彈射擊,今年6月成軍的宜蘭艦、高雄艦,則規劃在9月份實施40快炮海上實彈射擊。“海巡署”已向海軍商借花蓮外海R25、澎湖棉花嶼外海R17與高雄外海R27靶區,將制作海上標靶供艦艇射擊,目前還在排定確切日期。
臺“海巡署”表示,針對實彈射擊訓練部分,“海巡署”規劃各艦每年實施海上40快炮射擊至少一次,并納入常年訓練流路辦理,也將視實需利用航訓或常年訓練時機,實施“射控系統測試、炮操練習及裝備保養”。
每艘船艦編制有8名認證合格的40炮操作船員,都到海軍技術學校與防務部門中山科學研究院接受“40快炮專長訓練”、“火炮操控臺與使用者操作訓練”,并領有結訓證明書,于勤務編排下依年度規劃實施海上射擊訓練與測考,“海巡署”會派人隨艦督導。
臺“海巡署”說,依據“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第8條規定,用炮時機為執勤人員遭受武力或脅迫等狀況時,于使用刀或槍等器械仍不能制止,經“署長”就該情形合理判斷,認已無其他手段制止時,得于必要限度內使用。
臺“海巡署”表示,新北艦于2013年成軍后,考慮陸軍后勤指揮部所撥用40快炮訓練彈為高爆曳光彈,不但易爆,且具高度危險性,并經專家建議不適用于平常訓練使用;“海巡署”與與陸軍后勤指揮部協調同意,已于2014年12月改為無償撥用較無危險性的曳光練習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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