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月13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第二階段軍審移交司法工作今天展開,預計將有審理案件160件、檢察案件280件、移監收容人約74人被移送一般“司法部門”。
臺陸軍去年發生下士洪仲丘疑遭虐死案后,臺“立法院”三讀通過“軍事審判法”修法,現役軍人非戰時犯罪改由一般“司法部門”追訴、審理,并分兩階段執行,第二階段將在今天全面移交完畢。
根據臺軍方資料,第二階段預計移送160件審判案件、280件檢察案件(含通緝、執行等案件),收容人移轉部分,臺南軍事監獄有65人,桃園八德、左營看守所共9人仍在偵查審理中,將隨案移送。
名冊包括潛逃離臺的前安全部門“上校”組長劉冠軍,以及前年7月潛逃英國的軍情女中尉葉玫等人,未來是否繼續通緝,則由司法部門審核決定。
軍法人員將被編配到部隊,安置規劃包括“最高軍事法院暨檢察署”軍法軍官38人、士官兵34人,分編入臺灣北部、南部法律服務中心,處理刑事補償案件、求償訴訟和“行政院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案件等。高等以下軍事院檢軍法官約246人則編配到聯兵旅級以上部隊,處理司法聯系、法律服務等事項。(中國臺灣網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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