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臺日和約”生效六十周年,馬英九拋出“東海和平倡議”,要相關各方自我克制,不升高對立行動,擱置爭議不放棄對話溝通,遵守國際法以和平方式處理爭端,尋求共識研訂“東海行為準則”,建立機制合作開發東海資源。
“主權無法分割,但天然資源可以分享。”馬英九表示,藉“東海和平倡議”,各方可以擱置爭議,合作開發東海資源,并將合作擴大到生態保育、海上救難和打擊犯罪層面,共同促使東海成為和平與合作之海。
馬英九說,近來釣魚島情勢升高,發展令人憂心;考慮到東海區域安全可能陷入不穩定狀態,“中華民國”秉持一貫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原則,提出“東海和平倡議”,呼吁相關各方嚴肅面對當前東北亞領土爭議可能產生的嚴重后果。
馬英九指出,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后,中、美、英于一九四三年發表開羅宣言,要求日本歸還東北和臺澎;一九四五年的波茨坦公告規定,開羅宣言的條件必須實施。
馬英九表示,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日本在東京灣美國密蘇里軍艦上簽署降伏文書,明文接受波茨坦公告;這些文件都是戰時國家領導人在職權范圍內對相關事項做的具體承諾,當然具有法律效力。
馬英九指出,一九五二年“中華民國”與日本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前七個半小時簽署和約,日本放棄對臺灣、澎湖、西沙、南沙的領土與一切主張,并確認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九日前中日所有條約與協定都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