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焰彈為軍機常用被動誘餌,通過產生熱能成為誘標或假目標,以誘騙來襲紅外線導彈。(圖片來自臺媒)
中國臺灣網7月31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當局審計主管部門日前調查發現采購的F-16戰機火焰彈中有2批因為有瑕疵無法使用,6000萬新臺幣的花費形同打水漂。對此,臺軍方表示已經向廠商求償,未來如果查到有人員疏失同樣也會進行懲處。
臺防務主管部門發言人羅紹和表示,臺軍聯勤司令部在2005年和2008年各辦理過1次MJU-7A/B火焰彈的采購,使用時發現部分火焰彈因為有瑕疵,無法擊發,因此在2009年循法律途徑向承包廠商提出求償訴訟。
羅紹和指出,向廠商求償共有2次,第1次訴訟是臺軍方勝訴,法院也判決廠商應該賠償,第2次則是因為臺空軍司令部對瑕疵問題沒辦法具體舉證。
據報道,臺軍方采購火焰彈可謂風波不斷,2005年有一起F-16戰機火焰彈采購案曾有參與競標廠商涉嫌借用其它廠商名義投標,從而遭到起訴。(中國臺灣網 李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