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空軍士兵江國慶所謂“奸殺女童”冤死案,檢方以追訴權時效完成,不起訴當時的臺空軍司令陳肇敏等人,引發各界議論。臺灣高等檢察署將江國慶案發回臺北檢方續查,臺北檢方日前已二度訊問陳肇敏、柯仲慶等7名被告,正就其中的法律爭議進行深究,陳肇敏等人是否會遭起訴?近日將會揭曉。
據了解,陳肇敏在檢方二度訊問時,仍辯稱當年他不知江國慶遭刑求。陳肇敏七人供詞,與先前調查幾乎無異。
目前檢方正厘清陳肇敏等人是否構成濫權追訴致死罪、私行拘禁致死罪或殺人罪,若構成犯罪要件,檢方將因追訴權時效未消滅,重新追訴處罰,否則仍會以不起訴結案。但依法還須再送高檢署再議。
16年前發生的臺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遭奸殺案,經檢方重啟調查后,證實江國慶遭冤殺。陳肇敏等9名與本案有關的軍官,檢方以罪嫌不足及時效完成,對9人不起訴。
事后,檢方依職權送高檢署再議,江國慶母親王彩蓮不服結果,認應追究陳肇敏等人刑責,也聲請再議。
高檢署在2011年以檢方未審酌陳肇敏是否涉及濫權追訴致死罪、私行拘禁致死罪、以及是否構成殺人罪的不純正不作為犯,將本案發回續查,要臺北檢方補強這些法律爭議后再結案。
9名被告中何祖耀、李植仁已死亡,江母未對兩人聲請再議,兩人不起訴確定,其余陳肇敏7人均發回續查,檢方并一并查明前“立委”邱毅告發殺人罪部分。
檢察官日前陸續傳喚陳肇敏7人調查,至于曾以證人身份出庭的前臺灣空軍政戰部主任李天羽,檢方這次未再傳喚他作證。
據了解,全案關鍵在于陳肇敏當時對江國慶實施禁閉處分,讓部屬取得不具任意性的自白,判處死刑并執行,陳肇敏是否“客觀上能預見”江國慶遭執行槍決之結果,構成濫權追訴致死罪、私行拘禁致死罪?以及陳是否適用殺人罪不純正不作為犯規定?這些法律爭議將決定本案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