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8月28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拉法葉回扣弊案,臺北地方法院昨天宣判,臺海軍前上校郭力恒收受軍火商汪傳浦賄款,判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賄款1700多萬美元(折合新臺幣5億6000多萬元)沒收;郭力恒的哥哥郭問天協助洗錢,判刑二年。同案被告汪傳浦、葉秀貞夫婦及四名子女逃亡海外,法院已經下令通緝。
1993年12月18日,郭力恒承辦軍購案收受賄賂被臺軍事法院收押,判處無期徒刑,服刑至今。郭力恒昨天被提訊出庭聆判,聽到臺北地方法院審判長判他有罪時,相當冷靜,沒有任何表情。
臺灣“最高檢察署”特被調查小組當初起訴汪傳浦夫婦和郭力恒,共同收取法國湯姆生公司不法回扣5億2000萬美元,加上這十多年的利息,總金額近7億元,目前都被瑞士政府查扣。
法院昨天判決認定,郭力恒收取汪傳浦1758萬8141美元的賄款,但由于汪傳浦一直未到案,特調小組能否持郭力恒的判決書向瑞士取回查扣的近7億元賄款,恐有相當的難度。
判決指出,汪傳浦夫婦于2000年,和湯姆生公司簽署提供臺海軍“光二計劃”購案機密資料及回扣協議,再透過承辦購艦案的郭力恒內應,協助湯姆生取得購案,使原本要向韓國采購蔚山艦的臺海軍,最后更改為向法國購買拉法葉艦。
報道稱,汪傳浦夫婦及四名子女在海外開立賬戶,陸續收取高達5億2000萬美元的回扣,相當于購拉法葉艦總金額的15%至20%,再將部分賄款匯到郭力恒的瑞士賬戶,郭力恒簽立授權書,委托其哥哥郭問天收取。臺特調小組偵辦時,郭問天坦承犯罪,將賬戶款項及多年利息共3500萬美元匯回特調小組的指定賬戶。
拉法葉軍艦采購弊案,先前被起訴的臺海軍艦管室前主任雷學明等軍官,經臺北地院多年審理,已于今年六月判決雷學明等人無罪。(中國臺灣網 劉海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