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4月13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軍前“聯勤副總司令”謝抗建退役后轉到島內的軍品公司任職,在臺軍方辦理戰車射控系統采購案時向臺軍方施壓浮編預算,再以舊品充當新品交貨。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天依貪污罪判刑1年。
據報道,臺灣“高院”判決書指出,謝抗建1999年退伍后,違反公務人員服務相關規定,轉任邦佑公司顧問每月支薪。邦佑公司為取得戰車夜視射控系統中的“紅外線窗鏡”標案,透過謝抗建向臺軍方承辦人施壓,將原本每片13萬余元(新臺幣,下同)的窗鏡,浮編為46萬余元。
邦佑公司負責人張明輔取得標案后,私下向協助標案過關的臺軍前陸軍“導彈光電勤務處處長”姚凱林行賄60萬元,使張明輔后來得以取得多項其他軍品采購。
全案一審時,法院認為姚凱林收受款項的貪污對價證據不足,判決無罪;“高院”今天更一審駁回檢方上訴,姚凱林無罪定讞。
報道說,謝抗建、張明輔更一審則被依違背職務行賄等罪,分遭判刑1年、1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中國臺灣網 王賽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