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交通部”23日公告,明年起,機場噪音補助可改領現金。“民航局”估算,澎湖馬公機場噪音防制區內可領最多,每戶約1萬元(新臺幣,下同)。
臺灣機場噪音補助已發放10年多,由機場向航空公司收取噪音費,補助機場周遭學校、圖書館、醫院等機構及一般房屋所有人住戶裝設噪音防制設備,或是補助電費、房屋稅,至于機場噪音防制區由地方政府劃設并公告。
“民航局”估算,如果機場噪音補助改領現金,以馬公機場防制區內1000多戶住戶可領到的金額最高,每年收取2000萬元噪音費,扣除20%給學校機構,每戶約可分到1萬元。
“民航局”說,機場噪音防制區內每年補助戶數及補助額度,都是由機場與地方開會決定,很多住戶都還未享受到噪音防制設備補助,不一定都會愿意改領現金。
目前馬公機場噪音防制區內住戶,每戶可獲得的噪音防制設備補助額度從30萬元到35萬元,大約還要3年,1000多戶住戶才會全部補助完,當地民眾應該不會立即將噪音補助改領現金。
再以松山機場為例,每年收取的噪音費有6000萬元,其中一半補助給學校機構,噪音防制區內住戶有10萬戶,每戶可補助額度15萬元,迄今只補助約6000戶,若改領現金,每戶只能分到約300元,住戶也不會愿意。
不過,高雄機場噪音防制區內的5萬戶住戶,剛好每戶都已輪完25000元噪音防制設備補助,住戶會比較愿意改領現金。以每年也是收取6000萬元噪音費,扣除給學校等機構部分,每戶約可分到500到600元。
臺中機場每年收取加上軍方提供的噪音費約3000萬元,噪音防制區內住戶約2萬戶,每戶可獲噪音補助額度是5萬元,估算還要4到5年,才會全部輪完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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