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時電子報10月29日報道臺“行政院”29日上午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修正草案,放寬標準讓退休勞工可選擇退休金以月退或一次領方式,該草案經“行政院”函送“立院”審議通過才可執行。“勞工退休金條例”從2005年開辦以來,部分勞工未自提6%,導致月退休金過低,希望改一次性領退休金。這次“修法”后,勞工可視退休金情況再另行規劃商業年金或儲蓄保險,大增退休金彈性運用空間,提高退休生活保障。
據了解,目前臺灣勞退新制規定為勞工需年滿60歲,工作年資滿15年(不需同一單位)只可領月退休金,未滿15年者才能一次領,這次“修法”通過將使工作年資滿15年的退休勞工也可選擇一次性領退休金。
[ 責任編輯:盧佳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