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12日通報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已同意將在臺灣地區已上市20年以上的臺灣產中藥材注冊申請的受理和審批,委托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實施;同意將臺灣地區生產的部分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備案,委托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實施,同時對委托備案的產品實行目錄管理。
這些政策的發布,也標志著福建成為國家唯一一個獲得對臺灣地區部分進口“三品一械”產品進行審評、審批和備案權限的省份。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對外表示,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大力支持和積極指導下,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送給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臺灣地區產進口中藥材受理審批實施方案》、《委托福建省局開展原產臺灣地區的部分第一類醫療器械備案工作方案》目前也已獲批。
該負責人還透露,對于涉臺審評、審批、備案的相關工作流程,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注冊處(中藥民族藥監管處)、醫療器械監管處、政策法規處等相關職能處室也基本準備就緒,行政服務大廳也已專門開辟窗口進行受理。(完)
[ 責任編輯:楊健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