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索尼(SONY)公司被控未經授權,抄襲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設計的“溫室氣體計算器”程序,并運用在該公司舉辦的環保活動網頁,臺北地檢署昨天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臺灣索尼協理蔡宜凌、承辦該案的公關公司職員及網絡公司負責人等四人。
臺灣索尼公關表示,目前尚未收到起訴書,無法針對此事回應。
近年吹起節能減碳風,環保品質文教基金會設計一套“溫室氣體計算器”程序,只要上網連線點擊,即可計算每人在交通運輸、家庭耗能、廢棄物產生、祭祀活動、外出用餐與烤肉活動的排碳量。
起訴書指出,臺灣索尼為響應環保,2010年6月于網絡上舉辦“一秒念頭救地球活動”,活動企劃由奧美公關公司負責,奧美再將網頁設計發包給不來梅網絡公司;臺灣索尼相關人等明知“溫室氣體計算器”程序,是由環保品質文教基金會設計,卻涉嫌抄襲該軟件計算公式與參數,再上傳到該活動的網站。
臺灣索尼抗辯,雙方曾開會討論著作權,軟件計算公式是經環保品質文教基金會口頭授權,臺灣索尼沒有重制或抄襲。
檢方認為,著作權授權一般會簽合約書,口頭授權有違一般大公司交易原則,且“一秒念頭救地球活動”有助臺灣索尼提升品牌形象,索尼卻提不出證據證明取得著作權,認定臺灣索尼涉及抄襲。
[ 責任編輯:何建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