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臺灣新“內閣”上任伊始,便聲稱要擴大對陸資開放的幅度,啟動第三波陸資開放項目,其中重點談到要吸引陸資參與島內公共工程建設。
早在2009年6月臺當局首次對陸資開放的項目中,就包括了20小項公共工程建設,不過近三年過去了,幾乎沒什么陸資進入這類項目,開放近似形同虛設。當初島內盼望的陸資活水,并未澆灌公共建設領域。
龐大的大陸資金有巨大的對外投資沖動,臺灣公共工程建設現階段也有2000億元新臺幣的資金缺口,這樣一種原本“你情我愿”的組合,為何無法成功撮合呢?
不能承包工程,陸資赴臺興趣低
在已開放的陸資項目中,包括制造業、服務業、公共工程建設三大類,目前陸資投入服務業的項目數最多,而公共工程建設進展最緩慢。中國社會科學院臺灣研究所王建民研究員向導報記者稱,關鍵是臺當局禁止陸資過去承包工程,陸資只能作為項目的出資股東,影響了陸資興趣。
另外,在已經開放的20小項公共建設中,沒有包括重大工程,只是邊緣性的小項目,例如民用航站周邊過境旅館、會議中心、展覽館等,而且加上了諸多限制性條款,比如可以參與港口建設,但不能參與與之相配套的倉儲物流設施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