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道,海峽兩岸關系協會(海協會)和臺灣海峽交流基金會(海基會)第七次會談定于今天(19日)至21日在天津舉行。
會談重頭戲:有望簽署核電安全合作協議
19日,海基會代表團將抵達天津,當日進行兩會副會長、副董事長級的預備性磋商,確認此次會談議程與內容。20日,海協會會長陳云林和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將舉行會談。21日,海基會代表團一行將啟程返臺。
國臺辦發言人楊毅12日證實,兩會有關專家就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的協商已基本達成一致,第七次兩會會談將就這一簽署協議進行協商。臺灣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18日在行前記者會上也說,此次會談將簽署《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
至于外界關注的兩岸投資保障協議,楊毅透露,估計第七次兩會會談將來不及簽署這一協議。雙方愿意繼續積極協商,爭取早日簽署協議。
此外,江丙坤還透露,會談還將就產業合作交換意見。兩會也將就過去協議執行情形、未來兩會會談議題、兩會會務交流等,進行意見交換。
臺灣輿論期待成果 稱商談仍具重大意義
兩岸兩會此前已舉行了六次會談,持續取得積極成果。對于此次會談,臺灣有學者和媒體也表示了期待。
臺灣淡江大學學者張五岳說,兩岸關系隨著議題深化,已進入“不為‘陳江會’而‘陳江會’”時代,但“陳江會”是國際社會判別兩岸關系的指標,兩岸雖尚未對投保協議達成共識,舉辦兩岸兩會領導人商談仍具重大意義。
他指出,兩岸政治關系和平穩定與否,以及經貿關系是否快速發展,是判別兩岸關系進展的依據;馬英九上任后,兩岸關系的和緩在施政滿意度調查時受民眾肯定,兩岸兩會領導人商談就是最能反映兩岸關系進展的指標。
他認為,兩岸關系進展的重點不在于求快,在于求好。兩會簽署協議的數量、進度快慢不是重點,協議內容好壞才是關鍵。
臺灣《經濟日報》社論則說,第七次兩岸兩會領導人商談仍有維系兩岸制度化協商運作的重要意義。“陳江會”應定位在處理兩岸重大經濟問題的對話及共識建立,讓制度化協商能真正有助解決兩岸間的各種復雜問題。
兩岸近期密集強調九二共識 維護協商基石
值得注意的是,自8月下旬以來,兩岸有關方面、國共兩黨高層密集表態,均強調了“九二共識”的重要性。雙方共同維護了兩岸協商乃至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的這一基石。
賈慶林8月會見臺灣客人時強調,推翻“九二共識”這一前提,必將損害兩岸協商談判的基礎,惡化兩岸交流合作的氣氛,導致兩岸關系再生波折甚至重新走向動蕩不安,使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的成果得而復失。
馬英九針對“九二共識”曾多次強調不能否認。他在9月與臺商座談時又說,兩岸兩會簽署15項協議,讓臺灣民眾利益得到充分保障,也讓兩岸關系得以發展。一步一步走到現在相當不容易,其中有許多歷史機遇,這條路我們必須要繼續穩健地走下去。
臺灣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生動地形容,兩會平臺就像一座鐵橋,橋墩就是“九二共識”;“九二共識”不存在,平臺也就不存在,平臺不存在,15條“高速公路”(兩會已經簽署的15項協議)當然也就不存在。
背景鏈接:兩岸兩會及其商談概述
海峽兩岸關系協會于1991年在北京成立,以促進海峽兩岸交往、發展兩岸關系、實現祖國和平統一為宗旨。海協會接受大陸有關方面委托,與臺灣有關部門和授權團體、人士商談海峽兩岸交往中的有關問題,并可簽訂協議性文件。
海峽交流基金會于1990年在臺北成立,以“中國的、善意的、服務的”為宗旨。海基會接受臺灣“大陸委員會”的委托,辦理臺當局“不便與不能出面的兩岸事務”。
1992年,“九二共識”確立,為時任海協會會長汪道涵與時任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的“汪辜會談”鋪平道路。1993年,汪道涵與辜振甫在新加坡正式舉行第一次會談,達成四項協議。1998年,汪、辜在上海二度會晤,并達成四項共識。
1999年,兩會就落實四項共識交換意見,并就汪道涵當年訪臺達成初步共識。但李登輝拋出“兩國論”,拆毀兩會商談基礎,兩會聯系便告中斷。
2008年6月,兩岸兩會恢復制度性商談,如今已是第七次。恢復協商以來,共達成15項協議,并就個別問題達成共識。
這些協議和共識包括:海峽兩岸包機會談紀要、海峽兩岸關于大陸居民赴臺灣旅游協議、海峽兩岸海運協議、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海峽兩岸空運協議、海峽兩岸郵政協議、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海峽兩岸空運補充協議、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海峽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海峽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協議、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海峽兩岸知識產權保護合作協議、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海協會與海基會就陸資赴臺投資的共識、海協會與海基會就兩岸共同防御自然災害的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