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4月12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經營之神王永慶的遺產稅繳納期限,預計本周將到期。依規定王永慶的財產繼承人必須在期限內繳清外傳147億元(新臺幣 下同)的稅款,或者申請延長兩個月,又或者于逾期后30日內提出復查申請。臺北市稅務局表示,目前還沒有收到王永慶的遺產稅,也沒有收到申請延長的申請書。
臺北市稅務局年初核定王永慶遺產稅稅額,并開出繳稅稅單,要求遺產繼承人要在2個月內繳納遺產稅。依規定必須繳清遺產稅后,遺產才可以進行分割、交付或辦理移轉登記。也就是說,還沒繳清遺產稅前,繼承人都無法分得遺產。
據了臺灣媒體解,王永慶在臺灣境內的遺產總額高達600多億元,扣除一半的夫妻“剩余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等免稅額、扣除額后,遺產凈額高達200多億元。因王永慶適用遺產稅舊規定,課稅稅率高達50%,估計遺產稅高達147億元,創下臺灣史上最高遺產稅額。
臺北市稅務局表示,目前不便提供個案數據,但王永慶的遺產稅大致上“跟島內媒體報道的差不多”。今年臺當局“財政部”全年編列的遺贈稅預算只有62億元,倘若王永慶的遺產稅“順利進帳”,單靠王永慶這一筆,就可讓“財政部”今年的遺贈稅大大超征。
臺北市稅務局指出,王永慶的家人必須在收到稅單后的2個月內繳納稅款,必要時可以再延2個月,而遺產繼承人如果對臺北稅務局核定的稅額有意見,也可以在屆期后,檢具相關事證理由,向臺北市稅務局申請復查,臺北市稅務局將召開復查委員會審議。
臺北市稅務局表示,倘若王家人對復查結果不服,可以于復查決定書送達后30日內,依規定提出訴愿,進行行政訴訟程序。依案件復雜程度,訴訟耗時不一,但提出訴愿時,依規定必須先繳納一半的稅。臺北稅務局表示,目前尚未收到有關此案的來函。
以委托書大王陳德深的遺產爭議為例,因親人為爭奪遺產而纏訟不斷,也使得19億的遺產稅遲遲未能入帳,從1989年陳德深死亡,到2002年終于繳清欠稅,共耗時10多年。依此來看,稅務部門真的要等到此筆巨額稅金入帳,恐怕還有的等。
至于外傳王永慶在海外還留有巨額遺產,臺北稅務局表示,海外的部分很難查核,目前是以查無海外資產的方式核計稅額,但倘若王氏家族的海外遺產訴訟有結果出爐,臺北稅務部門在5年內都還可以追繳相關稅款。(中國臺灣網 劉海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