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9月29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人有機會“以房養老”了。臺當局金融監管部門負責人陳沖昨天明確表示,將尋求跨“部門”合作,研議島外推動的“反向抵押貸款(reverse mortgage)”,即以房養老機制。陳沖說,這是個社會福利制度,最快一年后應可推出。
所謂以房養老,就是有房子的老年人,可將房子賣給金融機構,拿回資金養老。在臺灣會怎么推動?陳沖說,初步規劃是銀行及保險公司都可承做,依島外經驗,像美國是62歲的老年人可把房子“賣”給銀行,臺灣可能訂在65歲。
臺當局衛生部門主管楊志良日前提出以房養老概念,主張老人將房子抵押給金融機構,然后定期定額每月領回養老金。陳沖透露,其實金融監管部門之前就曾考慮推動,但當初定位為單純的金融商品,因可行性低而未推出。
陳沖說,包括內務、經建部門等已與金融監管部門初步開過會,大家推動意愿都很高,共識是以房養老是社會福利機制,在不修改相關規定、但需編列社福預算的前提下,應可在一年后推出。陳沖說,編了這筆社福預算,可降低其它開銷,不會加重財政負擔。
陳沖說,臺灣目前65歲以上老人已占總人口的一成,按照相關標準,65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7%,就屬高齡化社會,加上臺灣自用住宅比率高,規劃以房養老機制,可讓有房子的老年人有錢養老。(高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