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推出振興傳統產業優惠政策
時間:2002-03-12 10:18 來源:
人民網香港3月12日電 臺灣消息:臺灣“經建會”昨天通過“經濟部”提案,修正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規定制造業及其相關技術服務業的新投資或增資案,也可享5年免稅的優惠,施行期為兩年。“經建會”副主委說,該項修正案應可在本會期獲“立院”通過,立法完成可溯自今年1月1日起實施。
臺灣現行的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是以新興策略性產業為對象,投資金額達到規定門檻,就可享有5年免征營利事業所得稅的優惠,但是傳統、勞力密集產業不在適用范圍內。多年來,傳統產業業者即認為產升條例過于厚愛高科技業者,屢有批評。
據“經濟部”工業局統計,2000年臺灣新增制造業企業總數為5100多家,2001年減至3800家,衰退達25%,工業局分析,主要是傳統產業快速萎縮。這次由“經濟部”工業局提出的修正條文,即將高科技以外的制造業及其相關服務業比照辦理。
“經建會”負責人說,制造業仍為臺灣的核心競爭力,制造業生產占全臺本地生產毛額(GDP)的比重過去曾高達39.4%,但是去年降至26.4%,如果今年制造業持續不振,將無法達成經濟增長率2.7%、失業率4.5%的經建目標。因此各“部會”認為,有必要對未曾享受租稅優惠的制造業,伸出援手。(吳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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