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包袱鋪,強拆有套路。”還是熟悉的配方,依舊熟悉的味道,迷你“海賊”中二仔又與大家見面啦~
提起拆遷,中二仔相信絕大多數人都會想到一個詞叫“一夜暴富”;不過說到強拆,那就不那么可愛了,小伙伴們可千萬別學哦~正所謂世界之大無奇不有,這不,人家“灣灣”就喜歡“不走尋常路”,聽說那邊連強拆都要合法化了呢……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臺當局“行政院”23日通過《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未來將通過四道程序把關解決“釘子戶”問題,包括“都市計劃審議委員會”、“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強制辦理聽證以及各縣市協調處理。只要程序走完就可以依法進行拆除,會被強制拆除的對象包括惡意“圈地”拉高價格、以及因為個人因素,無論如何都不搬的住戶。
且不說這項條例正確與否,咱們先來看看臺當局對此有何評價~
第一位出場的是來自臺當局“行政院”的賴清德,他表示,島內建筑物已逐漸老化,防災、抗震等能力均不足,為加速都市更新,以保障人民的居住安全及生活品質,有其必要性及急迫性。怎么樣,是不是聊的很到位,連中二仔都差點兒被這番“為民請命”的慷慨陳詞感動到了,但事實真是這樣嗎?
下一位是來自臺當局“內政部”的葉俊榮……他認為過去推動“都更”之所以困難,是因為程序太過冗長,容易讓官員們失去信心,而這次“大翻修”,就是要在前端解決“釘子戶”問題。為了避免文林苑及惡意圈地情事再度發生,臺當局“內政部”也表示,這次修法采取四道程序把關。在“都更”審理過程中,只要原住戶有一人不同意,就要強制辦理聽證,四道程序走完還有法律問題,住戶仍可行政救濟。等下,圈不圈地咱們暫且不談,這個“文林苑”的話題可不是你們一筆就能帶過的吧……
據中二仔所知,2012年3月28日,臺北士林區文林路、前街及后街一帶的文林苑“都更”案,市府受樂揚建設委托拆除不同意戶的王家,掀起臺灣史上最大規模的“都更”抗爭。聲援的社運團體、學生夜宿現場,為不同意戶伸張居住正義,直到2014年,王家與建商和解,事件和平落幕。但這2年期間,卻已為臺灣“都更”敲了喪鐘。而位于臺北忠孝東路、松山路口的“永春都更案”更是持續了17年之久,期間已有超過40個長者過世,上百拆遷戶至今無家可歸,叫人情何以堪。
咱們再回過頭來看此次臺當局通過的這項《都市更新條例》,其中規定,在“都更委員會”審理過程中,只要原住戶有一人反對,“都更”案就要“強制辦理聽證程序”;而最后一道程序,則是建置協商平臺,各縣市強制拆除前,須在60天內協調拆除日期、方式、安置或相關事項,按規定期限執行。說白了,就是不管你們同意與否,兩月之后,強拆伺候……
面對臺當局強拆“合法化”的拙劣說辭,很多臺灣網友也十分“中肯”地給出了自己的看法~
當百姓無家可歸的時候,以蔡英文為首的臺灣當局卻將強拆納入合法化的范疇,為了完成“都更”幾乎不擇手段……那么問題來了,當初說好的“居住正義”在哪里,說好的老有所依、老有所養又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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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尹賽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