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包袱鋪,休假被砍好殘酷!我是最愛休假不愛加班的新時代青年大侃子~話說今年的端午、五一、中秋之類的節日啊都跟周末連上了,終于不用再“前借后湊”的拼休假了,記得去年那要連上7、8天才能休個小長假的日子,真是令wuli分外憂傷啊。
對于我們這種朝九晚五的上班族來說啊,大多數人都是上五休二,但這樣的生活其實已經不大受歡迎了,姆們很向往那些實施上四休三制度的公司。不過雖然我們在羨慕著別人家的生活,殊不知,有些地方連上五休二都難以滿足,比如,對岸的小伙伴們就恐面臨“上12休2”的超(can)爽(ku)境況。
臺灣的“一例一休”近日又出來博版面了,這廝要松綁了!
臺當局“行政院長”賴清德自9月初上任后便承諾,將啟動“一例一休”的“修法”,并將于11月中提出修改后的“一例一休政院版”。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當局“行政院”與“立法院”民進黨團近日達成“修法”共識,松綁現行“七休一”規定,未來只要經勞資協商或工會同意,勞工休假可不受最多只能連續上班六天的限制。但各位知道嘛,據說臺灣的工商團體其實并沒建議松綁“七休一”,這是賴清德自己拍板的!
按“政院”高層的話說就是,未來勞工仍可在兩周、14天中有兩天例假(注:臺灣的“例假日”不可加班)和兩天休息日(注:“休息日”可以加班),休假天數不受影響;但休息日若勞工都同意出勤,例假挪移后,等于最多可連上12天班。
侃爺就想問:誰愿意休息日還上班?誰又愿意連上12天班?
除了“松綁七休一”外,臺“勞動部”也打算取消現行“做1算4”“做5算8”的加班費規定,改依實際時數計算。另外,還有“延長工時上限”“特休假遞延”“輪班間隔”等五大方面的新舉措。
侃爺記得在2016年10月5日那天,蔡英文是這么說的:“上任以來,從化解高速收費員爭議、提高基本工資到落實七休一,每一項都顯示我們對增加勞工實質利益的努力。”可現在呢?提高基本薪資是做到了,但高速收費員近期被開罰、“七休一”如今要被松綁,還能說是保障勞工嗎?
一時間,島內可謂是哀嚎遍野。
這里再給各位講個知識點:在島內現行的“勞基法”中規定“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但未明說例假應該怎么排,故而早期時有“七休一”函釋,即為兩例假應間隔6個工作日,但如征得工會或勞工同意,例假可挪移,后因可連上12天班的“弊端”遭批;之后蔡英文當局上任,另以新“函釋”廢止舊“函釋”,又規定兩例假間最長就是6天,硬性規定了“一例一休”,但沒想到這次的“修法”卻又松綁了“七休一”……新黨新思維中心主任侯漢廷也在臉譜網怒斥稱:有關“一例一休”每一個修訂,都是越修越糟!
鬧了半天這又繞回來了,不僅臺灣勞工過勞的問題沒有解決,好像還被砍了7天假!難怪有網友覺得賴清德偏向資方了。
國民黨發言人洪孟楷也怒斥蔡當局沒先把趁亂漲價的企業給揪出就忙著“修法”,根本是幫資方解套、開脫,讓資方能減輕成本又大賺黑心錢:“修法”能讓高漲的物價回歸原位嗎?民進黨你不應該道歉嗎?還是消費者只能雙手一攤,怪自己當初為何要投票給民進黨而活該?
對此“行政院長”賴清德辯稱:“一例一休”在上次“立院”修訂通過后,社會有很多意見表達,當局本來就是要接受民意反應,提出適當政策,這是一種責任。此次“修法”既保障了勞工權益、安全,也能給予資方企業彈性經營,不存在偏袒哪一方的問題。
哦?既然你“賴神”提到了“接受民意反應”,那我們就來看看民意到底是咋說的!
早前的“一例一休”已讓多數臺灣網友有“上當受騙”的感覺了, “詐騙”“下賤”等字眼也是頻出。
而此次的“修法”一出,更是熱議不斷。
一部分網友認為這是“折中版本”:想賺錢想休假都要被麻煩,民眾到底是要這樣?
但更多是罵聲:“不是號稱最進步的‘立法’嗎?原來只是個笑話”“臺灣全部反對‘一例一休’不用支持民進黨了”;
有人諷刺蔡英文,不是曾說“如果民進黨做的不好,那臺灣就沒人能做得好”了嗎?
有人懷念起了前“行政院長”林全:“賴清德實在比林全還糟糕”;
有人替勞工鳴不平:“他們不會聽勞工的意見”“老板講的不照做就只能滾了”;
還一部分臺灣網友感嘆物價和休假都“回不去了”;
更有網友直言:“一例一休”讓“臺灣變成第二個日本指日可待了”。
看了這么多,侃爺也真是不知道賴清德是怎樣“接受民意反應”的,或者說很好奇他接受的都是怎樣的“民意”?
10個多月以來,900萬名臺灣勞工就像是陪著民進黨當局參加了一場萬圣節鬧劇,現在鬧劇結束,“做一給四”沒了,加班時數上限還要增加,勞工白白損失7天假不說,降低工時、提高工資也成了空話;而面對島內嚴重的經濟危機與勞工問題,臺當局給出的解決方案不是強化制度或控制工時,而是一再的松綁,放任更多的惡性循環,果然夠“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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