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包袱鋪,猛料擋不住!大家好,我是做夢都想成為拆遷戶的城市流浪漢撩叔。
在撩叔身處的首都北京,說自己是拆遷戶,基本等于在炫富;原因很簡單,老屋拆遷后,又能分房又能分錢,瞬間小康變土豪。在帝都千萬不要輕視住在老房子里的鄉(xiāng)親父老,說不準什么時候,人家就身家過千萬了。
所以當撩叔看到“臺北拆遷戶無家可歸”的新聞時,頓時冒出一腦袋問號,腫么可能?確定不是開玩笑?同樣是拆遷戶差距能這么大?
不敢相信,但也不能不信,這事確確實實發(fā)生了。
只因1戶不妥協(xié)
上百拆遷戶17年無家可歸
超40位長者過世
臺灣拆遷重建叫都更,也就是“都市更新”。咱們要說的這個事叫永春都更案,位于臺北忠孝東路、松山路口;在2000年提出都更,126戶中有8戶無法整合。到了2014年,為加快進度,實施者森業(yè)營造改提變更事業(yè)計劃、擬定權(quán)利變換計劃案,將全區(qū)重建改為重建、整建并行,也獲得臺北市政府核定。
不過有3戶不同意戶提出行政訴訟,臺北市政府因“程序瑕疵”敗訴,被判撤銷變更計劃;目前2戶已與實施者達成共識,最后只剩下1戶不愿妥協(xié)。
“法院的判決結(jié)果,真的很令人失望!”自救會長劉德玢眼眶泛淚的說,永春都更案推動至今17年了,已有超過40個長者過世,更多住戶苦等著遙遙無期的回家路。法院卻因為1戶30多年前就不住在永春的不同意戶,將都更案判了無期徒刑,叫住戶情何以堪。
劉德玢說,鄰居一輩子也就買了這么1個家,老家拆除后只能在外租屋,隨著年事高,有人生病、有人行動不便,卻仍得住在沒有電梯的老舊公寓里,到死之前都沒能回家,“真的為他們感到不甘心!”
74歲的都更同意戶王美智表示,夫妻倆當年住在破舊公寓中,都更好像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都更啟動初期,先生李家坤天天到現(xiàn)場旁花圃報到,一坐就是一個下午,編織幻想未來的美夢,生前吞下最后一口氣時更念念不忘,“如果有一天能回去住新房子,我死也甘愿。”只可惜,直到死后都無法達成這愿望。
為了一戶,坑了100戶,聽起來很難想象,但法院還是這么判了。為什么?因為在這個永春都更案之前,還有過一個文林苑都更案,而這個案子,曾經(jīng)鬧得滿城風雨。
警方稱依法拆遷
卻遭社運團體、學生夜宿抵制
36戶中有10個人過逝等不到新家
2012年3月28日,臺北士林區(qū)文林路、前街及后街一帶的文林苑都更案,市府受樂揚建設委托拆除不同意戶的王家,掀起臺灣史上最大規(guī)模的都更抗爭。聲援的社運團體、學生夜宿現(xiàn)場,為不同意戶伸張居住正義,直到2014年,王家與建商和解,事件和平落幕。
但這2年期間,卻已為臺灣都更敲了喪鐘。新北市都更處長張溫德當年在臺北都更處擔任總工程司,分工負責文林苑強拆工作,他苦笑的說:“當年單純執(zhí)行公務,沒想到卻成了狗熊!”
他表示,文林苑事件后,社會反彈力量大,對都更單位更是諸多責難,但他們只是依法行政的公務員,夾在住戶與建商間左右為難。有人1年要到法院報到53次,壓力大到離職不干了,都更成為不敢碰觸的禁忌話題。
當年擔任同意戶自救會長的文林苑社區(qū)管委會主委謝春嬌表示,能夠回來真的很開心,現(xiàn)在盡量不會去想過去的那些紛爭。只可惜36戶同意戶中,有10個人等不到回家的這天已過世,包括她的弟弟謝伯忠。
她感嘆,2006年房子已破舊不堪,附近住戶發(fā)起都更,弟弟質(zhì)疑市府的話不能信,她除了馬上簽署同意,也讓弟弟快點簽。
謝春嬌說,都更延宕的代價,文林苑的過來人都知道,看到現(xiàn)在永春都更案還在僵持,很同情那些住戶的處境,只希望當局的公權(quán)力能伸張,不要再讓少數(shù)人的抗爭無限上綱,“順從同意戶,反而要遭受到莫明的懲罰!”
全臺180萬戶老屋
平均每年只拆20多戶
全部拆完要千年以后
文林苑、永春都更案后,業(yè)界噤若寒蟬,但釘子戶問題不解決,老屋都更遙遙無期。臺媒感慨,臺灣都市景觀老舊,但都更卻難如登天!
根據(jù)“內(nèi)政部”統(tǒng)計,全臺854萬戶建筑,超過40年以上老屋約180萬戶,雙北(臺北、新北)更是一半以上為老舊房屋。除耐震度不足,衰敗殘破的市容,更被島外游客譏笑。
而臺灣每年平均都更核定案僅約28件,180萬戶老屋全部都更完成,已經(jīng)不是時間問題,而是永遠達不成的社會進化目標。
都更案件在文林苑事件后進入“癱瘓期”,建商更是噤若寒蟬,加上近年房市低迷,都更案跌入谷底。新北市2016年都更申請案量,從2015年的59件大減至只剩9件,今年截至目前雖有22件,但距離目標仍有很大差距。臺北市去年有43件都更案,今年至9月底約22件,都更件數(shù)同樣不如預期。
臺北都更處事業(yè)科長江中信表示,都更程序復雜,必須經(jīng)過完整、正當程序,流程自然會拖久。再者,行政機關(guān)核定后,若少數(shù)所有權(quán)人提出司法救濟,將行政機關(guān)核定的內(nèi)容推翻掉。如此一來,全部流程就要再走一遍,一來一往至少超過10年,永春都更案就是一例。
不少網(wǎng)友在PTT網(wǎng)絡討論區(qū)發(fā)言諷刺“臺灣市容超落后”,光是拿照片比對,無法分辨越南河內(nèi)、臺北市容的差別。搞不好過幾年,越南的都市景觀都可以完勝臺灣,“我們市容跟貧民窟有什么差別?”
聲明:本文為“臺灣包袱鋪”團隊投稿作品,內(nèi)容系作者個人觀點,與中國臺灣網(wǎng)無關(guān)。本文新聞素材來源臺灣《中國時報》相關(guān)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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