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歡迎來到“臺灣包袱鋪”。我是總愛犯迷糊,吐槽不含糊的90后懵girl。有人說,“婆媳關系”是一對天然的不可調和的“階級矛盾”,與此相對應的還有另一種家庭關系則大相徑庭——丈母娘和女婿的關系。俗話說,“十個女婿九個親”、“一個女婿半個兒”。然而,凡事都有個例外。
臺大博士不僅摳門 還侮辱岳母“小學沒畢業”
麥姓女子與黃姓男子結婚3年,育有一子。丈夫雖然博士畢業,目前于電子公司擔任高階職務,收入不少,卻十分吝嗇。他甚至為了節省電費,上班前都要拔掉冰箱電源。
吝嗇還都只是小事,最讓妻子無法容忍的是丈夫時常仗著自己臺大博士的學歷,言語羞辱岳母,比如“沒知識又沒衛生的小學生”等。種種因素使得麥女向法院訴請離婚。
可是黃男卻向法官表示,他婚后十分用心扮演丈夫和父親角色,家庭事務也都是經過雙方討論后才決定,并指稱反而是岳母常在鄰居間散布謠言,希望法官駁回麥女的離婚訴訟。
麥女母親則當庭出示黃男傳給她的簡訊作證,“我們全家同意把她趕出門,不要如小狗躲在窩中,麻煩加速辦理”、“hello小學沒畢業的”,用詞十分羞辱人。(這臉打得真疼!)
消息一出,臺灣網友紛紛表示“學歷和教養是兩回事,沒家教”、“學歷高≠人品好”。
也有臺灣網友表示對臺灣教育的失望與擔憂:
法官認為,有相關簡訊為證,黃男供詞難以相信,且雙方于居住環境、金錢觀及與對方家人不和,加上雙方已分居長達1年多,于是判準離婚,兒子監護權歸麥女所有。
臺大博士又如何?不必自戀自傲如此。人品好壞跟學歷高低沒關系,而是家教和自我修養的問題。一個沒涵養的人讀再多的書甚至讀到博士學位,也不一定比沒讀書的人懂得做人的道理。
俗話說“秀恩愛,死得快”。本以為是句玩笑話,沒想到如今卻成了真實的寫照。秀恩愛真的鬧出人命了!!!
舊愛遭砍慘死街頭 一張照片惹的禍!
少女Facebook曬恩愛,卻引新舊男友相約談判,鬧出人命。(圖片來源:今日新聞網)
臺北市一名陳姓女子和呂姓前男友分手后,去年4月和裴姓男子交往,并在Facebook曬出多張“放閃照”,讓呂男看了醋勁大發,前后任男友相約談判。
兩名男子互嗆后,相約到南港一間加油站談判。(圖片來源:今日新聞網)
過程中兩人引爆口角,不料裴男竟抽出預藏的皮帶刀朝呂男砍去,呂男身中多刀當場死亡。
19日臺北士林地方法院審理此案,依殺人罪判處裴男15年徒刑定案,另須賠償呂男父母403萬余元(新臺幣,下同)。
裴男被臺灣警方逮捕。(圖片來源:今日新聞網)
喜歡曬恩愛照的童鞋們可得擔心了,談個戀愛而已,何必如此高調?
孩子不懂事亂丟超市商品 家長:“盡量丟沒關系”
近日,臺灣一名商店的店員在網絡上曝文,抱怨說有位媽媽帶著孩子來店里消費,結賬時她的小孩一直拿起喉糖往下方的購物籃摔...
店員勸阻道:“可以不要再丟了嗎?不然阿姨要把你買的飲料喝掉喔!”沒想到的是,孩子的媽媽卻說:“沒關系你就丟,反正店員阿姨等一下會收!”
該店員十分惱火:“營業一天本就很辛苦,難道還嫌我不夠忙嗎?”并且補充道:“這位客人還有姐妹,姐妹兩都有小孩,每次姐妹兩帶著小孩來都一個樣,零食還沒結賬就開包拿來吃,然后就丟柜臺邊上的商品,呵止過他們,但是無效!”
無奈之下,店員只好曝文上網讓網友們評評理。網友們紛紛站出來力挺店員,指責這位媽媽家教沒教好,將來害了孩子。
@江懿慧:媽媽本身沒家教,所以教出沒家教的小孩!
@后萊勒:應該說....不要再丟了喔!不然你媽媽會有買不完的喉糖!媽媽麻煩妳小孩丟地上的拿來結賬!
@楊文龍:什么父母教出什么樣的小孩?以后她就會自食惡果了?
@陳小穎:大人已經沒家教了,怎么可能會帶得好他的小孩....
@可可馨:不好意思,這些被你兒子摔壞了,毀損視同購買,否則叫警察。
正所謂“上梁不正下梁歪”,父母是孩子眼中最好的榜樣,如果父母都沒辦法做好教育子女的工作,還能指望誰來做?懵妹之前也吐槽了好多關于臺灣家長教育子女的問題,看來這也不算是個例了,臺灣名嘴們還不斷在臺灣綜藝節目中稱贊臺灣的小孩家教比大陸的小孩好幾百倍,懵妹還真沒看出來呢!這個問題若不引起重視,那么將來教出來的都是什么樣一群人?難以想象……
“假結婚 真販嬰” 幼稚園老師為了22萬出賣親骨肉
幼兒園林姓女老師與男友發生性行為后意外懷孕,但男友卻不愿負責,于是在同事的牽線下,結識一名膝下沒有兒子的83歲陳姓退休公務員,并簽下一份“假結婚、真販嬰”的合約,先登記結婚,等女老師生下兒子就辦離婚。
幼兒園老師為了22萬出賣親骨肉。(圖片來源:東森新聞)
陳男雖然有兩個女兒,但仍一心想要個兒子,便承諾愿意以22萬認養她腹中的孩子,并答應林女可常常到家中探望兒子,兩人假結婚后,林女順利生下男嬰,陳男將孩子帶走并登記戶口,林女拿到22萬報酬后,再將12萬給介紹的同事。
但林女生下孩子后卻遲遲未離婚,并與陳男發生關系,引起陳男女友的不滿,事情才因此曝光。
19日,臺北地院審結,3人因觸犯買賣人口罪,且對象是兒童,因此得加重一半刑責,林女判刑2年8月,沒收犯罪所得;林女同事黃女判刑1年8月,緩刑3年,要提供120小時的義務勞務;陳姓男子判刑2年,緩刑3年,要支付公庫10萬元,本案可上訴。
十月懷胎生下的孩子,卻成了交易的犧牲品,怎么忍心?
也有網友對法官判決表示質疑:“販賣人口才判那么輕?”
還有就是對孩子母親的一邊倒職責:
看到這里,懵妹覺得有些奇怪了,難道孩子的親生父親就一點兒責任都沒有了?罪魁禍首應該是他吧?不想負責任的男人才是最可恥的吧?還有,如果這老伯真想收養這個小孩,為什么不辦領養手續?假結婚這叫個什么事兒啊?
今天的吐槽大會就到這兒了,如果你也有值得吐槽的事,請在下方評論區留言并@懵girl,敬請期待下一期的臺灣包袱鋪會給大家抖什么料吧!我們的口號是:“臺灣包袱鋪 猛料擋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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