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搞小動作!臺“駐美”官員免稅卡發卡單位升級,臺方名稱有變化
中國臺灣網5月31日訊 美國國務院今年4月9日發布所謂“新準則”,放寬美臺官員往來限制,但并未說明具體內容。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近期有臺當局所謂“駐美”人員領到美方新發放的個人免稅卡,發現發卡單位從所謂“美國在臺協會”(AIT),比照美其他邦交國更改為“國務院”,連帶臺方的名稱,也從原來的“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TECRO)”,更改為所謂“臺灣代表處(TAIWAN)”。
報道稱,根據臺美簽定的所謂“駐美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臺協會間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內容,臺美各相對機構均承諾使對方相對機構及其人員享有這協定規定的所有特權、免稅及豁免待遇。協定中,臺代表機構為“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美方的代表機構則為所謂“美國在臺協會”。
報道提及,1979年1月1日后,臺美修訂所謂“中美護照簽證互惠辦法”,美方在實務上將臺“駐美人員”的簽證由原來具官方性質的A類及G類簽證,改為5年效期、無停留期限并附禮遇注記的E1條約商人簽證。但在實務上,臺所謂“駐美”人員入出美國機場仍有諸多不便。至于簽證有無比照美邦交國?官方暫無評論。
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曾明確表示,關于美臺交往問題,中方的立場是非常明確和一貫的。中方堅決反對美臺之間進行任何形式的官方往來。希望美方務必高度重視中方關切,慎重、妥善處理涉臺問題,以免進一步損害中美關系。(中國臺灣網 李寧)